农村开设赌场犯罪呈一条龙运作新趋势 重庆五分检调研发现
流动赌场打游击一天一转移
《法制日报》记者今天从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获悉,2011年1月至2012年12月,该院辖区7个检察院起诉多起农村开设赌场犯罪案件,此类案件呈现组织分工更加严密,“一条龙”运作新趋势。
2010年3月至5月,被告人程锡伦等8人在江津区珞璜镇和平街开设赌场,日均组织30余人参赌,两个月就牟取暴利10万余元。其赌场内部管理严格,明确专人负责组织参股股东和赌场收益分配,联络赌客和专车接送,发牌坐庄、筹码兑换、打表抽头、送烟送水,以及场外放哨、警戒和维持赌场秩序等事务,并给予雇佣人员每天50元至100元不等的工资。
重庆五分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近年来,农村开设赌场犯罪规模越来越大,而且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内部结构严密,组织化程度高。
“采用游击战术,借助信息技术手段逃避打击,是此类案件的又一个新动向。”这名负责人告诉记者,犯罪分子多开设流动赌场,东躲西藏,今天这个院坝,明天那个农家乐,后天又转移至深山老林的窝点,有的甚至专门在赌场外安装专用视频监控设备,稍有风吹草动便转移赌博地点,打击难度较大。
2011年3月,由九龙坡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被告人金斌等10人开设赌场案,金斌等人选择走马镇洪源农庄、石板水库、南岸区广阳岛果园等地作为赌博窝点,并伪装成茶馆或农家乐,专门安排车辆转移参赌人员,风声紧时,几乎一天转移一次。
记者了解到,农村恶势力也趁机介入当地赌场,或自己开设或强行入股。一些开设赌场的犯罪分子为寻求庇护,主动勾结当地恶势力参与经营管理。开设赌场过程中,因抢占场地、打压对手、维护赌场秩序等,往往又会引发其他暴力犯罪,严重影响当地治安和社会和谐稳定。
荣昌县人民检察院起诉的被告人蒋友才等人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案,蒋友才等人极力笼络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逐渐形成具有一定恶势力性质的犯罪组织。为抢占门面开设赌场,其安排罗亚炬等人持钢管将不同意转让门面的钟朝兴夫妇羊肉馆砸烂,并在维持赌场秩序、招揽参赌人员过程中,经常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犯罪。
据介绍,被起诉的农村开设赌场案件中,农村留守妇女开设赌场的7件14人,占起诉案件总数的11.9%。如,永川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被告人杨利萍、罗建开设赌场案,杨利萍系农村留守妇女,其丈夫外出打工,自己又刚生完小孩,家中经济较为拮据,就找朋友罗建合伙开茶馆赚钱。茶馆开业当天,其朋友在茶馆赌博后主动交提成1000元,杨利萍见开赌场来钱快,便与罗建组织多人赌博,仅一个月就抽头牟利两万余元。
这名负责人建议,建立专群结合工作机制,由公安机关统一牵头,相关司法机关密切配合,基层综治、联防、村社组织积极参与,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形成打击赌博犯罪的常态化网络。
同时,加强各类茶馆、农家乐等农村休闲场所日常管理,切实加大执法力度,认真排查打击偏远农村地下休闲场所赌博活动,对容留赌博、开设赌场的,及时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及时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记者 徐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