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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申接待工作应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上下功夫

2013-08-02 10:17:2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控告申诉部门是检察机关联系群众的窗口,关系到社会的安定,影响着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如何发挥检察控申职能,化解社会矛盾,把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近年来,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检察院在实践中健全管理机制,规范流程,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积极做好控申工作。

    一是落实首办责任制,积极回应来访人。由于上访者大多带有怨气,如果解决不好,他们就可能继续上访,甚至发生越级访问题,不利于辖区的稳定。我们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要求第一时间回应来访人,把问题解决在首访环节。在接待上访时,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我们及时受理,并按工作流程转交相关业务科室,按处理期限认真跟踪反馈,并由控申科统一答复。对不属于本院管辖范围内的,向上访人说明,并与相关部门联系,帮助上访人疏通解决问题的渠道。对于一般的上访案件能解决的当场予以处理和答复,尽量当场息访;对多次上访的案件,不能当场答复的,接访后认真研究上访人的目的和要求,有针对性地作好息诉工作;对疑难复杂的缠诉案件,及时协调相关办案部门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尽最大努力把问题解决在首访环节。

    二是建立监督机制促案件快办。对上级交办的重点案件,我们通过催办、参办、协办等方式,层层抓落实。坚持“四个做到”,即:对所有的来访做到“件件受理、件件批办”;对控告申诉线索做到“件件有着落、处处有交代”;对举报线索做到“100%消化、防止积压”;对实名举报和来访做到“件件答复”。

    三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把上访接待工作与年度目标考核挂钩,对在处理上访案件中严重不负责,造成恶劣影响的从严处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是规范流程保案件合理分流。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细则》和《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的要求,对信访材料坚持统一登记、专人管理、严格审批、及时分流、归口办理,保证了信访信息畅通无阻,反映的问题及时得到分流处理,同时也防止了差错和失密泄密。

    五是听证答询机制促检务公开。对一些无理缠访闹访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新闻媒体和申诉人的亲属参加,实行公开审查、透明执法,依靠社会力量共同化解矛盾纠纷。去年,大庆石化总厂建设公司安装一公司综合班职工发现班组公开的奖金数额与公司公开的数额相差10多万元,为此联名向龙凤区检察院举报。为给举报人一个满意的答复,该院请举报职工代表、被举报人和检察官一起参加查账,结果显示班组的奖金额和公司公布的奖金额完全吻合,10多万元差额系公司发放的几笔外出施工人员补助费。被举报人当场承认了自己工作中的疏漏,双方表示今后要互相信任、互相支持、及时沟通,矛盾得到了及时化解,他们都说检察机关的这种处理问题方式既澄清了问题,又消除了职工间工作中的隔阂。

    六是推行点名预约接访制度。将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照片等信息及《点名预约接访制度》在大厅电子显示屏和网上进行公示,方便来访群众根据信访事项选择适当的接待人员。

    (作者 刘力学 为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