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审判委员会信访工作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以构建信访工作新机制。
根据该规则,该院审判委员会信访工作专业委员会专门负责在审判委员会指导下,对涉诉信访案件和事项进行讨论研究。其工作职能包括:研究拟进入再审的各类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和各类重大信访案件;对符合条件的信访案件作出信访终结审查决定;负责全市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的指导、督查、经验总结及重大事项研究等事项;负责院长或者审判委员会授权、交办的涉诉信访工作等。规则同时明确了立案二庭是该院审判委员会信访工作专业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和执行机构,以及具体的办事规则和流程。
据悉,成立审判委员会信访工作专业委员会是该院构建“导访入诉”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院将原来由各有关部门承担的办信办访工作以及由审监庭承担的各类案件的申诉、申请再审复查职能统一划到立案二庭负责,实行办信与办访、办访与办案的职能整合。与此同时,在审判委员会之下成立信访工作专业委员会,在法律规定框架内行使审判委员会授权的职能,对研究的涉诉信访案件中符合法定条件的一律启动立案受理程序或审判监督程序;对不符合诉的条件的纳入普通涉诉信访,逐案明确办理意见;对符合信访终结条件的及时作出终结审查决定,层报上级法院信访终结;对“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积极协调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实质性化解措施,解决当事人的合理诉求。(许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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