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近日公布本院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各党总支、党支部把教育实践活动与强化履职尽责、推进各项工作结合起来,脚踏实地、讲求实效,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坚决防止“两张皮”、“空对空”。
实施方案要求,教育实践活动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搭建教育载体,开展2至3期“道德讲堂”活动,深入开展以“如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主题的专题大讨论。按照自治区党委“各级干部至少直接联系一户基层困难群众、每个干部交一批民族朋友”的要求,编印《常用民族语言一百句》,引导党员干警学好“双语”,做民族团结的模范。开门纳谏、广泛征求相关机关、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高院领导带队,分头到自治区人大、政协、政法机关、政府法制办、信访局、各地(州)市、各分院、中院以及基层法院征集意见建议。
高院党组书记闫汾新强调,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系列重要讲话,把握好活动的方向、原则、目标和要求,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昂扬的斗志投入到活动中。坚持教育实践活动与当前工作两手抓,两促进,以教育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来促进当前工作,用实实在在的工作实绩来印证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记者 王书林 通讯员 魏万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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