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检察院和省安监局、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近日决定建立“查办和预防安全生产领域渎职犯罪工作联系会议制度(试行)”,有效预防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近期,全国部分省份接连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当前,贵州省正处于加速发展、加快转型和推动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安全生产形势仍很严峻。对此,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要求相关部门认真分析总结贵州省检察机关近年来在介入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依法打击各类危害安全生产的刑事犯罪和安全生产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工作中好的做法和存在的困难、问题,与省安监局、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一起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预防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该制度内容主要包括:通报交流有关工作情况,实现相关信息资源共享;研究工作重点难点问题,交换意见和建议;深化和改进工作措施,加强业务工作协作配合;严厉打击危害安全生产的普通刑事犯罪和生产安全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调研,规范完善工作机制等。
2013年7月16日,贵州省检察院、省安监局、贵州煤矿监察局正式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会上再次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对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了省委主要领导关于做好贵州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安排部署;通报分析了近年来贵州省查处安全生产领域职务犯罪情况;研究分析了当前贵州省的安全生产形势。
贵州各级安监部门和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大打击危害安全生产的普通刑事犯罪和安全生产背后的职务犯罪。同时,把近年来查办的典型严重危害安全生产的刑事犯罪和生产安全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汇编成册,并对所选用案例进行深度剖析,分析发案原因、案件特点和犯罪规律,下发至各生产企业和安全监管人员,以起警示教育作用;省安监局、贵州煤监局邀请省检察院派员参加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近期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检查效果。以此来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督促各级安全生产监督部门依法履职,推进查办和预防安全生产领域职务犯罪体系建设,保障和促进贵州省安全生产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