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月24日举行的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四川省检察院检察长邓川向大会报告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案件管理机制改革的情况。
邓川在作报告时指出,截至今年5月,省检察院和全省22个市级院、187个基层院全部获批成立了专门的案件管理机构(派出院除外)。中央、最高检领导视察了省检察院及部分市级检察院新建的案管大厅,给予充分肯定。
◆关键词一优化管理 防范执法风险
“案件管理机制改革的基础在于优化管理。打破过去检察机关各业务部门自我管理、条线分割的粗放模式,实现执法办案的统一、归口、全程、动态管理,是强化内部监督制约的必要前提。” ——邓川把好案件进出“关口”
全省检察机关实行案件统一受理和结案管理。对于进入检察环节的案件,由案件管理部门统一受理、严格审查、及时分流。对于办结后需向其他单位移送的案件,有案件管理部门审核移送材料,防止案件“带病”进入下一诉讼环节。省检察院制定了《案件受理、结案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了受案、结案的程序和标准。
【数据】截至今年5月,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共统一受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各类案件44136件,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176件案件作出不予受理决定,依法退回移送单位。法律文书分类管理省检察院制定了《法律文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通过统一开具、登记编号、审查备案等方式对法律文书实行分类管理。
【数据】截至今年5月,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共开具、编号和备案各类法律文书4万余份,督促办案部门对179份不规范或存在错漏的文书进行了修改。规范涉案财物管理
省检察院制定了《涉案财物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对查封、扣押、冻结、处理程序及入库保管、出库审核工作予以规范。
【数据】截至今年5月,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对2082件涉案财物实施严格的出入库管理,有效防止了违法违纪情形的发生。
◆关键词二强化监督 提升办案质效
“案件管理机制改革的核心在于强化监督。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敢于且善于监督,逐渐探索完善了过程控制与结果评价相呼应、表彰激励与纠察惩罚相结合的监督制约机制。” ——邓川办案流程监控
案件管理部门加强对诉讼程序、检察环节办案期限和羁押期限的跟踪、预警,严密监控案件办理、流转过程中的不规范现象。
【数据】截至今年5月,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共向办案部门、办案人员发送案件流程监控通知、督促办理通知、期限预警通知等6431次。案件质量评查
省检察院制定了《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试行)》,着力发现、解决执法办案质量上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今年初,省检察院组织开展了全省检察机关2012年度案件质量评查活动。
【数据】截至今年5月31日,全省共评查职务犯罪侦查等各类案件4.5万余件,复查6283件,评出优秀案件7620件,对283件瑕疵案件提出纠正意见。
◆关键词三深化服务 深化检务公开
“案件管理机制改革的重点在于深化服务。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依托案件管理功能区的建设运行,展示阳光检务,提升了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和亲和力。” ——邓川案管大厅统一对外接待
案管大厅是案件管理的重要功能区,也是深化检务公开的重要窗口。中央、高检院领导给予充分肯定。
【数据】省检察院和19个市级院、128个基层院建成了多功能案管大厅。改进当事人、辩护人接待
全省检察机关案管大厅为当事人提供案件信息查询服务,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阅卷、会见等便利。
【数据】截至今年5月,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共接待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查询案件8000余人(次),阅卷5000余人(次),安排会见案件承办人员近3000人(次)。
◆关键词四当好参谋 辅助领导决策
“案件管理机制改革的根本在于当好参谋。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着眼于规范执法、公正司法,着眼于社会管理创新和矛盾化解,为辅助上级机关和领导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邓川
全省三级检察院建立了案件监督管理通报、报告机制。省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每两月定期发布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情况通报。案件管理部门深入开展数据分析研判,反映执法办案总体情况和发展态势,发现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此外,案件管理部门强化事中监督。
【数据】截至今年5月,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对11件案件提出了纠正意见,已纠正11件。
◆关键词五重视科技 推进网上办案
“案件管理机制改革的支撑在于重视科技。全省检察机关向信息化要战斗力,将信息化应用作为案件管理机制改革的应有之义切实抓好。” ——邓川
报告指出,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基本具备了全面实行网上办案的条件。成都、泸州、资阳等地依托自行开发的软件实现了全程网上办理和管理。2012年7月,省检察院确定资阳市检察院为试点院。
目前,全省检察机关正全力做好数据中心建设等必要准备,确保我省首批运行全国统一业务应用软件,将特色元素融入软件。
【数据】截至2012年底,全省检察机关网上办案率为90.2%,案件办理正在加快由手工操作转向网上运行。本报记者 开永丽背景
案件管理机制改革:为改变检察机关内部各业务条线自我管理、分散管理、粗放管理的传统模式,切实强化对执法办案活动的内部监督,最高检2012年决定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建立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新机制。根据司法解释和相关规定,案件管理部门对执法办案的期限、程度、质量等开展管理、监督、预警,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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