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访工作引入“满意度评价”
河南栾川:在工作细节上下功夫
“服务态度这么好,不愧是人民检察院。”日前,一位来河南省栾川县检察院反映问题的老人对接访的检察官说。
今年以来,栾川县检察院在获得“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之后,深知荣誉来之不易,为捍卫这一荣誉,该院开展了以为民务实清廉为重点的作风整顿活动,在为民便民的细节上狠下工夫。
据该院控申科科长马景栓介绍:“和往常一样,群众来访先是在一楼大厅接待室登记,说明来访事项和要找哪位检察官,不同的是在登记后,接待大厅的‘导访员’要亲自将来访群众领到办公室,如果要找的检察官不在,‘导访员’要帮助他与受访检察官约定下次来访的日期,必要时帮他推荐其他检察官或者主管领导。”
该院规定,每位干警在接待来访群众时必须热情真诚,解答问题要耐心全面,不说官话套话,不走形式。自己能解决的问题要尽力解决,不推脱责任,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反映并向来访群众说明情况。
在接待结束时,接待检察官要询问来访群众对解答结果是否满意,如果不满意,告知其可以向科室负责人或主管检察长反映。最后来访群众在临走时还被请求在登记表上对接待服务是否满意进行评价。来访群众的满意度评价将是每位干警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据统计,自今年3月份以来,该院共接待来访群众251人次,群众满意率达到100%。
(通讯员张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