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公众版> 长安传真

河南汝阳法院"四法"为未成年被告指明人生路

2013-07-22 20:15:4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河南长安网 

为了使未成年被告人能浪子回头塑新生,河南汝阳法院结合审判实践,积极探索创新,摸索出一系列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的新方法,效果显著。去年至今,河南省汝阳法院已成功审结18案,25名未成年被告人均认罪服法,其中判处缓刑14人,无一重新犯罪,有4人顺利回归学校,6人学到了专业技术。少年审判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加减乘除”法。即加强沟通:庭前与未成年被告人及法定代理人,所在学校或村委会见面沟通,根据沟通了解到的真实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庭审方案。减少对立:庭审中对未成年被告人不设囚笼,不带戒具,不讽刺,不挖苦被告人,减少心理对抗,增强感化效果。乘势扬帆:在加强沟通、减少对立的基础上,讲解法律,言明危害,阐释道德,融合亲情,使其迷途知返,真诚悔罪,从思想上走出犯罪的泥潭。除旧布新:鼓励未成年被告人树立重新做人的信心和勇气,教育其改邪归正,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做遵纪守法、有益于家庭和社会的有用人才。

“四位一体”法。即公诉人“以法为根本”进行教育、辩护人“以理为基准”进行教育、法定代理人“以情为手段”进行教育、法官“情理法兼融”进行教育,激发他们悔改之心,促使其自我觉醒,认罪悔罪,真正从思想上走出犯罪泥潭,使他们做一个守法的、明理的、有良知的公民。

“三保护”法。即适时告知,保护被害人的知情权,增强其对司法的信任度;依法通知,保护被害人的参与权,增强其对公正的认知度;及时追赃,保护被害人的财产权,增强其对裁判的满意度。

“四心、四化”法。即关爱有诚心,权益保护全面化:对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依法指定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对聋、哑残疾人,还为其聘请手语老师提供翻译。感化有耐心,教育挽救规范化法:庭审中用心教育,耐心感化,促使其自我觉醒,认罪悔罪,真正从思想上走出犯罪泥潭。宣判后召开家长座谈会,共同对少年犯进行教育。回访有恒心,考察帮教制度化:做到“三个坚持”,即每季度一回访,每半年召开一次座谈会,每年度进行一次考核,对表现好的予以鼓励,发现问题的及时谈心,和家人共同采取帮教措施,让其真正改过自新。普法有热心,社会和谐使命化:以法治课堂为载体,经常组织法官深入学校进行法制宣传。同时,结合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以案示法起到审理一案,预防一片的作用。

今年上半年,该院已到学校为学生举办法制讲座4次,受教育师生达3000余人。(汝阳县法院 张晓 杜海洋)

[责任编辑:刘琳]
相关报道

·河南汝阳:开展安全管理攻坚战确保监所安全
·河南汝阳县公安局四招降低越级访量
·河南汝阳警方特事特办11名考生喜领新证
·河南汝阳: “火红的杜鹃”暖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