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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襄城县:医患纠纷近半载 人民调解化心结

2013-07-22 17:19:4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河南长安网 

“请你们放心,只要孩子没啥事,俺们以后不会再找卫生院麻烦啦。”近日,在河南省襄城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的大力调解下,襄城县姜庄乡某村的马某夫妇与某卫生院达成调解协议,一起因医疗问题引发的纠纷最终得以圆满解决。这也是该县医调委自6月份成立以来,成功调解的首例医患纠纷。

2013年1月3日,马某带妻子姜某到襄城县某卫生院做足月顺产生育,产前检查胎儿一切正常。晚上6点35分,姜某分娩产下一个男婴,不料,男婴产下后却出现呼吸急促,心率下降的窒息状况,在进行紧急的抢救后,母子二人被送往距离较近的漯河市第一人民医院继续治疗。事后,马某夫妇及家人认为孩子及产妇在此过程身心受到了伤害,并额外支付了大量医疗费用,而卫生院对此负有不可推卸责任,进而要求某卫生院赔偿各项损失2万元。而卫生院认为,造成婴儿产后出现窒息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此过程中他们并无失误;况且事发后,正是他们的及时抢救,才为婴儿获救赢得了时间和机会,但考虑到姜某及孩子身心受到的损害和多支付的医疗费,从人道主义精神出发,他们可以给予马某夫妇一定的经济补偿,但具体数额与马某夫妇要求的2万元相去甚远,双方遂发生纠纷,事情一拖转眼就过去了半年。

6月底,在别人的指点和介绍下,马某夫妇来到了襄城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寻求帮助。该县医调委工作人员在充分了解事情发生经过基础上,针对婴儿出现窒息的情形,多次征询相关医学专家的意见。但由于事发情形的不可逆性,无法查明事故的真正原因。该县医调委工作人员综合各方面的因素,一方面积极做好患者家属的思想疏导工作,安抚其情绪,另一方面,从稳定大局和医院声誉考虑,要求某卫生院负责人适当增加经济补偿数额,息事宁人。案件调解期间,医调委工作人员先后六次约见马某夫妇谈话,三次与某卫生院负责人交换意见,并多次召开案件分析会进行讨论研究调解方案,力促他们达成一致意见。

后来,通过认真细致的沟通,医调委工作人员了解到,由于婴儿和产妇事后并未有大碍,马某夫妇主要是求得心理上的安慰,也算是给孩子和家人有个交代,才要求卫生院赔偿。他们表示只要卫生院有诚意,可以降低赔偿数额。医调委工作人员抓住时机,加大对卫生院的说服工作力度,让其从大局出发,让其适当增加赔偿的数额,使调解工作取得实质性的突破。

最终,医患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卫生院一次性补偿给马某夫妇各项费用8000元整;协议履行后,双方不得再以此相互追究对方其他责任。当协议签订并履行后,马某夫妇十分感激,向在场的医调委和某卫生院工作人员做出了开头的保证。(襄城县司法局 吴志军 王瑞艺)

[责任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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