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宁夏司法厅党委中心组组织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学习讨论,会议传达学习了孟建柱同志在深化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宁夏党委书记李建华在自治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以及李建华同志在政法系统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
与会同志在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的基础上,围绕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强化宗旨意识、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进行了深入讨论,深刻理解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深刻理解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全面把握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对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
大家一致认为,领导干部发挥表率作用是做好领导工作的基本方法,也是开展好这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关键。活动中,要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在深入学习上带好头,切实解决自我思想认识问题,把握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使宗旨意识、群众观点得到进一步强化,进而转化成为群众服务的实际行动;在查摆剖析上带好头,切实解决自我净化完善问题,努力在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找出自身存在的不足,挖到思想深处,开展积极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在整改落实上带好头,牢牢把握人民群众是否满意这一实践标准,带头下决心、动真格,着力改作风、求实效、创实绩,让基层和群众在开展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中,切实感受到厅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的改变,努力在各自的岗位更好地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真正让群众长期得到实惠、党员干部长期受到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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