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法治思维维护群众利益——论政法系统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评论员 刘俊锋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的必然途径,是一项专业性很强而又同广大群众关系最紧密的具体活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考验广大政法工作者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
近年来,时有曝光的“乱作为”、“乱指示”、“乱批示”、办错案等现象,不懂法、不学法、不守法是重要原因。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要求党员干部在各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首要的是要带头厉行法治,用法治的思维、法治的方式实现各项治国理政活动制度化、法律化。
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进一步提高平安建设法治化水平。只有厉行法治,才能实现政治清明、社会公平、民心稳定、长治久安。政法部门要牢固树立依法治理理念,善于运用法治思维谋划、推进平安建设各项工作,善于运用法治方式研究、解决平安建设面临的问题,努力把平安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为广大群众畅享平安和谐生活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进一步提升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当前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群众内部利益主体、利益诉求、利益表达和维护方式都发生了巨大变化。这就要求广大政法干警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有效地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化解各类矛盾,最大限度地赢得社会各阶层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广泛联系群众、宣传群众,鼓励和引导群众通过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解决矛盾纠纷,实现定分止争,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进一步确保司法执法活动的公平正义。法治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具体工作,政法干警身处政法工作、服务群众、管理社会的第一线,必须加强法律、司法业务知识学习和提升,争取在这些方面成为行家、通才,只有这样才能较好地掌握和运用法律,积极有效地办理案件,开展业务、推动工作。要牢记执法司法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也是百分之百的伤害的道理,自觉强化人权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强化监督制约,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