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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彰显检察职能服务省会转型升级跨越赶超

2013-07-17 12:30:5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河北法制网 

“立足检察职能,服务企业发展”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进发展环境和生态环境建设的具体体现,也是推动检察工作创先争优、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对提升检察工作社会影响力和执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打击犯罪、反腐倡廉、维护稳定等使命,在服务企业发展工作中,必须积极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努力为企业营造公平规范的经营环境、依法经营的诚信环境和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加快我市转型升级、跨越赶超、建设幸福石家庄步伐,率先在全省建成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法治服务。

依法打击犯罪,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紧紧围绕全市重大工作部署,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活动,严厉打击危害企业发展的刑事犯罪。

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突出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犯罪,以及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等犯罪;依法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依法打击假冒注册商标、假冒专利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努力维护公平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依法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以打击盗窃、哄抢企业财产,侵占、挪用企业资金,绑架、敲诈勒索和侵害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等严重刑事犯罪,以及社会反映强烈的欺行霸市等犯罪为重点,切实加大打击力度,为企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依法查办危害企业发展的职务犯罪。重点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在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管理、市场监管过程中,对企业及其经营者索贿受贿、贪赃枉法等犯罪案件,为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做贡献。

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为企业营造公正的法治环境

深入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抓住影响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综合利用监督立案、监督撤案等手段,强化对涉企案件的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

加大对涉企案件的刑事诉讼监督力度。对侵犯企业合法权益、侵害企业经营者和职工人身安全、破坏生产经营秩序的犯罪加强立案监督,重点监督该立案而不立案、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加强对立案监督案件的后续督促和催办,防止立而不侦、侦而不结。加强对企业经营者适用强制措施和对企业财产适用搜查、扣押、冻结等措施的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

加大对涉及企业案件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力度。对涉及企业的民事、行政诉讼申诉案件,注意听取申诉人和被申诉人的意见,对认为确有错误的依法进行监督。对侵犯企业权益的民事行政案件,依法受理、及时查处、全程监督,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积极推进“两法”衔接机制建设,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按照市委的安排部署,把“两法衔接”工作作为推进石家庄法治建设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抓手,作为全市检察机关的一项特色亮点工作。在现有平台建设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加快联网建设,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力争8月底前将平台覆盖范围扩大到全市所有行政执法单位和24个县(市)区,切实在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促进公正规范执法上取得新成效。

拓宽法律服务渠道,依法保障企业发展

坚持依托检察职能,积极延伸服务企业发展领域,拓宽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

深入调研,了解企业需求。在全市检察机关组织开展“问政于企、问计于企、问需于企”活动,对辖区大、中型企业进行走访,认真了解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所思所忧所求,研究制定《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服务企业发展实施意见》。同时,组织全市检察机关开展 “民行检察入企业”等活动,倾听企业心声,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构建平台,加强检企交流。构建“沟通互动”平台,保持与企业的经常性联系;构建“法律体检”平台,帮助企业查找劳动用工合同等方面存在的法律风险和漏洞;构建“解答难题”平台,共同研究新形势下企业发展面临的法律难题。目前,市检察院已与15家国有企业签订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方案,与23家企业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

加强预防,营造规范的管理环境。组织开展服务百家企业、服务百项重点建设项目、百场法律宣讲活动,加强对企业从业人员的法治宣传和法治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对于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服务企业发展的能力水平

按照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人民满意的要求,努力改进执法办案方式方法,提升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学习培训,增强服务水平。结合正在开展的“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服务企业发展作为一项重点教育专题,列入年度教育培训计划,认真谋划,严密部署,增强服务企业发展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组织全市检察人员认真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等内容,增强广大检察人员为企业发展服务的积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在职培训、岗位练兵等形式,进一步提高检察队伍业务素质和服务企业的能力水平。

讲究办案方式,注重综合效果。在办理涉及企业案件时,坚持从有利于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维护企业职工利益、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秩序稳定出发,注意选择办案时机和方法,正确把握刑事法律和政策,不轻易查封、冻结企业账目和银行账户,不间断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间断企业业务往来,注重维护企业的声誉和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相互统一。

坚持公正廉洁执法,树立良好形象。加强对自身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制约,落实办案质量检查制度,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坚持从严治检,对检察队伍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做到真服务、不扰民,以严格的纪律、务实的作风塑造良好形象,努力提高检察工作的社会公信力。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侯建华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