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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晋安:前移工作窗口 延伸法律监督

2013-07-17 10:26:4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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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检察院新店检察室揭牌成立。新店检察室成立后,晋安区检察院依据检察工作条例及相关职能要求,制定了《乡镇检察室工作职责》,明确规定了主要工作范围。他们与晋安区法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衔接工作的若干规定》,针对矫正对象的交接、现场监督等程序作出明确规定,有重点地开展专项活动,促使检察室工作向规范化方向迈进。

设帮教联系点,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晋安区检察院以维护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重点,深化和完善办案专业化与帮教社会化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在新店检察室设立了未成年人帮教联系点。

该院侦监部门依托未成年人帮教联络点,建立了“五个一”帮教维权工作制度。“五个一”即,进行一次互动式的交流谈心,由未成年人专业办案小组以真心感动未成年嫌疑人,避免其产生自暴自弃心理,树立改过自新的信心;制作一份摸底式的社会调查表,通过新店检察室未成年人帮教联络点,为每一个未成年嫌疑人做一次社会调查,一人一表,找出犯罪原因,“对症下药”制定帮教措施;建立一张跟踪帮教联系卡,案件审结后,承办人为每名未成年人建立一张跟踪帮教联系卡,内容包括未成年人基本情况、帮教人基本情况及联系方式,跟踪记录未成年人的具体表现等;让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写一份悔过书,使他们真正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给父母造成的伤害,达到悔改目的;发放给未成年嫌疑人一份检察法律宣传册,让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对刑法知识有基本了解和认识,避免再次犯罪。

加强民行检察,拓展民行工作新格局

民行部门依托驻新店检察室民行联络点,参与新店镇政府组织的普法宣传工作,并受邀与镇政府领导商谈涉诉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以期形成民行融入社会管理监督的格局。

民行联络点进驻新店检察室后,该院民行干警分析整理联络点收集的基层群众法律诉求,结合典型案例,在镇政府组织的针对社区帮教、社区矫正干部普法宣传活动中,向50余名干部群众介绍民行工作,发放《福州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手册。

接到新店镇政府基层工作人员在法律法规层面急需专业培训的需求后,该院民行部门表示,将以新店检察室为平台,定期就相关工作开展长期合作。

规范社区矫正,延伸法律监督触角

该院发挥乡镇检察室“流动检务工作站”灵活机动的特点,经常到新店镇各街道走访,及时了解群众的司法需求,对辖区内的缓刑、假释、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和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进行监督,努力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新店检察室成立以来,为辖区矫正对象建立改造情况检察台账,同时加强与相关单位的联系,全面了解和掌握矫正对象的就业、家庭状况及思想动态。他们每季度会同派出所、司法所有关负责人、专业社工、村委会,以及乡(镇)街道办事处,集中对矫正对象开展学习教育和考核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加社区矫正对象教育考核点评大会,通过采取个人汇报、自评、群众测评、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综合评定等方法,对矫正对象逐个考核打分,对表现突出的矫正对象给予表扬加分,对拒不接受社区矫正的对象给予警告处理。

强化服务举措,增强服务综合效果

晋安区检察院通过新店检察室将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切实提高控告申诉检察的工作水平。

该院检察长柯华强带队到新店检察室,主动邀请5名镇领导及该镇的市、区人大代表到检察室视察、座谈,让他们了解检察室的工作开展情况。下一步,新店检察室还将开放法制图书借阅处,方便被帮教对象和来访群众了解法律常识,并聘请高校教师担任心理咨询师,为失足未成年人提供心理辅导等。

新店检察室设在新店镇政府内,方便了人大代表和检察干警的沟通,使人大代表联系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并通过他们收集群众意见和反馈意见。该检察室每次活动都以《检察简报》、《检察信息》等形式,积极向人大代表通报,自觉地把自身活动置于人大的监督下。

(李玉芫)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