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温入党誓词
2013年,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迎来了建院第23个年头。23年来,几代检察官一直秉承“用手中的法律利剑捍卫公平正义”的工作理念,始终坚持创新检察、服务大局,在保障国际旅游岛建设中走出了自己的路。该院2008年、2009年、2010年连续三年荣获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2004年、2010年两度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优秀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2011年该院因在抗洪救灾中的突出表现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
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大局保发展
龙华区检察院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2011年至2013年,共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1544人,提起公诉1812人。依法对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长期盘踞在海口汽车南站的李飞文等23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提起公诉。该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2010年度十大精品案件。2012年,批捕起诉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经营,寻衅滋事的以海口市新坡镇新坡村委会梁沙村原村主任梁其成为首的犯罪团伙,该犯罪团伙13名成员均被判刑。
深挖线索,抓窝案串案。2011年3月,龙华区检察院接到海南省检察院指派,调查群众举报的海南关爱脑病康复医院张敬泉、关萍等向海南省残联有关人员行贿一案。该院反贪局干警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调查后认为,既然有人行贿,必有干部受贿,且案件涉及到残疾人的利益,必须深挖到底。经过缜密侦查取证,该院最后不仅挖出张敬泉、关萍行贿案,还一举揭开了海南省残联康复部原主任符国晓利用下拨残疾人专项补助款权力进行贪污、受贿的黑幕,为国家挽回损失103万余元。
深入推进诉讼监督,着力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探索简易程序审理、证人出庭等试点工作,开展“另案处理”案件专项检查,该院公诉科办理的“黄彩蝶诈骗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80件“优秀诉讼监督”案件。2012年,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9件。发出民事督促起诉书370件,涉案金额378万元,有效挽回国有和集体财产。
注重法律效果维护公正促发展
根据“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工作精神,龙华区检察院围绕发展和改革工作中心,对照年度工作目标,以密切关注重大民生工程背后的职务犯罪为重点,深入项目工地、企业进行调研,为上级院及区委、区政府的决策提供建议。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活动,自2012年至今,龙华区检察院批捕走私、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4件34人,起诉48件63人。重点打击金融诈骗、电信诈骗、非法经营、敲诈勒索等犯罪,共批捕34件54人,提起公诉31件47人。
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开展打击违章建筑专项活动,成功办理“楼歪歪”、“富锦苑”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2009年底,龙华区检察院派驻龙泉检察室在走访中接到群众反映,位于龙华区城西镇仁里村的“亿城家园”建设项目是违法建筑,该项目是张学慎(已判刑)、唐光明、郭振明与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仁里村经济社合作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项目可能涉嫌职务犯罪。检察官经缜密调查后证实,该项目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手续,2011年7月被有关部门叫停。张学慎等3人向时任海口市龙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的符海曼送钱。符海曼“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在亿城家园项目建设中不断给予“关照”,致亿城家园违章建筑得以建成,为此符海曼共收取所谓“劳务费”45万元。查清事实后,经龙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犯受贿罪判处符海曼有期徒刑十年,以行贿罪判处开发商张学慎有期徒刑二年。
创新社会管理着眼全局谋发展
该院增强法律监督的责任意识,紧紧抓住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把监督重点放在社会危害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严重犯罪上,不断拓宽监督视野,积极拓宽获取线索途径。
根据海南省电视台《直播海南》新闻栏目对龙华区环卫局违规收费招聘环卫工人一事的曝光,龙华区检察院迅速开展缜密调查,经过对80多名环卫工人和相关人员调查取证,揭开林亚福及龙华区环卫局相关人员非法收取环卫工人巨额“指标费”这张黑色敛财网。在短短的一个月间就查清事实真相,查明2000年5月至2010年1月,林亚福任职海口市龙华区环境卫生局局长、负责人,主管该局全面工作,在此期间,林亚福利用招聘环卫工人、发包新建街道清洁工作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龙华环卫局一队原队长林小雄、局长司机林某等人贿赂款共127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
2012年以来,该院主动介入68项重点民生工程项目,同步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确保工程项目廉洁运转。在5个镇设立“检察服务信箱”,开通“检察服务民生热线”。在2012年,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07件,办理涉法涉诉救助案件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