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公众版> 名家专栏

构建新型“检律关系”

2013-07-17 08:36:1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蔡学恩(全国人大代表、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首席执行合伙人、武汉律师协会副会长):

近年来,检察机关十分重视执法理念的更新。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高检院强调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和群众意识,这反映了检察机关对人民群众法治诉求的积极回应,同时也给检察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作为一名律师界人大代表,我比较关注两个问题。一个是检察机关如何看待和处理与律师之间的关系。湖北检察机关和司法部门今年专门研究制定了一份建立新型“检律关系”的指导性文件,其中对于律师和检察官之间涉及到的业务关系具体如何处理、需要注意什么细节等都作了指导性要求,具有一定操作性。这个文件即将正式下发,希望能在构建新型“检律关系”方面先行一步。另一个问题是检察机关如何加强自身监督。这项工作最基础、最重要的一点是严格落实好现有的制度和程序规定。当前,个别基层检察机关在严格落实程序规定方面确实存在一些问题,律师对此也反映不少,建议检察机关对律师的此类反映建立一个答复机制,从而更好地促进检察机关的自我监督和约束。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