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公众版> 地方动态> 黑龙江

哈尔滨中院:彰显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

2013-07-16 08:44:2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截止到2013年2月,黑龙江省哈尔滨全市法院全年民事一审、二审平均审理时间分别比法定审限缩短67天、28天。实行快审快结,共审理涉企案件3632件,涉及标的额达56834.131万元,已审结3266件,结案率89.92%。涉企案件平均审限比法定审限缩短88天。

    数字无声,却有力地彰显了该院“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企业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正高效”的司法理念。为实现黑龙江省法院司法质效年和司法作风年的总体工作目标,哈尔滨中院提出了“继续深化从严管理,着力抓实规范执法”的工作主线,重点抓好六项工作,实现了队伍建设和司法质效的全面提升。

    提升审判质效

    围绕审判作风、庭审、裁判、裁判文书四方面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全面开展“四评查”活动。以评查剖析促问题发现,以整改提高促审判质效。

    每月开一次观摩庭,每次庭审都要刻录光盘,由各业务庭每月对庭审进行评查,评出最优最差,每一起案件的合议笔录、裁判文书都要进行全面评查,存在问题的要在庭内、院内进行深入剖析……“四评查”使每位审判员和书记员“如履薄冰”,庭审中坐姿不端、精神懈怠的少了;合议流于形式、记录简单的少了;文书说理简单、错字漏字的少了。严格遵守诉讼程序、庭审行为规范的多了;围绕争议焦点,充分发表意见的多了;文书制作严谨规范、释法析理的多了。作风、庭审、合议、文书真正成为树立司法权威的良好载体。

    延伸监督触角

    哈中院明确了抓好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的有效发挥、大力推行“崇法致公,严谨规范”院训教育和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等三项重点工作。其中,建立专职廉政监察员工作制度,是强化队伍建设的一个亮点。

    今年年初,13名具有多年审判、执行工作经验的资深法官被选为专职廉政监察员,进驻到审判、执行等业务庭室。廉政监察员实行轮岗派驻制,具体负责所派驻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监督工作。

    该院确定廉政监察员在派驻部门领导班子中列正职之后、其他副职之前,让廉政监察员有工作地位、有话语权。廉政监督、监察工作的触角延伸到了审判、执行工作一线,实现了对司法权运行的经常性和有效性的监督。

    夯实基层基础

    近年来,哈尔滨中院辖区内的几个县市法院,因地域发展不均衡,出现装备落后、经费不足、人员短缺、职级偏低、审判力量断层、人才外流等实际问题和困难。对此,哈中院以基层基础建设年为契机,采取调研、高层次协调、院领导联系点、跟踪问效推进等措施,帮助基层法院逐步解决困难,目前依兰、延寿、尚志法院,共有6名副院级领导由副科级理顺为正科级,有2名党组成员、4名中层领导由科员级理顺为副科级。

    服务工作大局

    哈中院提出,在全局观念的引领下,牢牢树立能动司法意识,创新工作方法,才能实现保障民生和服务大局的双赢。

    今年4月,哈尔滨中院执行一庭受理了涉大型国企系列案件,该系列案件共七起,申请执行人为某粮库管理有限公司和某农垦粮库有限公司,被执行人为4个国家粮食储备库及其共同上级主管部门,执行标的额共计3500余万元。执行立案后,办案人首先将4个国家粮库储备库的房产、土地进行了查封。经查,被执行人4个国家粮库储备库的行政管理机构,无实际履行能力,4个国家粮食储备库身负银行贷款、职工众多,且大量资金来自于国家投资,还肩负国家粮食储备的政策性任务。如按照正常程序对已查封的房产、土地评估拍卖,将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被执行人无法正常经营、职工下岗等一系列问题。

    针对这种情况,办案人积极采取措施,寻找案件解决的最佳平衡点,先后多次到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上级主管部门请求协助,经多方斡旋,终使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既维护了申请执行人权益,又保障了被执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有效避免了矛盾的激化,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在追求案件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相统一的同时,哈中院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针对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保险公司败诉率较高问题、拆迁工作情况等提出司法建议,并制发了《2012年度哈尔滨市行政诉讼司法审查情况白皮书》,促进地方政府依法行政。

    落实司法为民

    为让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司法阳光的温暖,哈尔滨中院出台了《便民措施二十七条》,通过一系列咨询、立案、审理、执行、延伸服务来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加大司法救助,解决群众困难;改善立案窗口条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法官进社区、进校园、进村屯、进企业”、“法律大讲堂”、“判后回访”……一系列活动,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拉近了法官和群众的距离,改进了工作作风,促进了社会和谐安定。

    在一次判后回访中,被告人张某的母亲紧紧拉着法官的手说:如果没有二审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说服和以案说法,我儿子可能仍在大牢里服刑,心里的结仍旧无法解开,出狱后还会上访告状。现在他心中不再有积怨了,精神状态好多了,知道努力上进了,是你们把他救了。

    在为民司法的同时,哈中院加强制度规范、审判权监督,让完善的制度规范保障着司法质效的不断提升。他们制定的《关于推进庭长办案指导意见》,让院、庭长回归审判一线;《合议庭议案规则》,实行“三次合议”;庭务会议案规则,确保庭务会把关作用有效发挥;《审委会议案规则》,最大限度发挥审委会对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作用。分案归口管理、庭审程序、裁判流程、发回重审案件沟通制度、延长审限审批制度、审委会委员入庭听审制度、裁判文书制作,各个流程节点得到有效监控。接访、评查、当事人述说制度完善了审判权监督。目前,在哈尔滨市中院,一项项加强审判管理,服务群众诉讼的措施正在完善并固化为提升司法质效的长效机制。

    (赵传杰 解 娟)

[责任编辑:张学伟]
相关报道

·哈尔滨中院专职廉政监察员进驻审判执行一线
·哈尔滨中院院长挂帅促执结
·黑龙江高院院长:以强力落实审判责任制 营造公正司法的浓厚氛围
·黑龙江高院全面启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黑龙江高院与贸促会助推企业走出去
·黑龙江高院要求坚持六个倡导

·黑龙江高院要求坚持六个倡导
·黑龙江高院集中治理涉诉信访
·黑龙江高院部署司法质效作风建设年活动
·黑龙江高院优化发展环境20条意见保民生促对俄贸易
·黑龙江高院组织干警到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
·黑龙江高院畅通代表监督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