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足于司法产品仅过得去
福建审案质量追求过得硬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在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要求,各级法院对审判质量,绝不能满足于“过得去”,而是要追求“过得硬”。尽最大努力把每一个案件办成无瑕疵、高质量、能通得过人民群众检验的“司法产品”,以个案公正实现整体公正。
今年上半年,福建全省法院案件质量评估综合指数,连续4年位居全国法院前列。
马新岚强调,福建各级法院要把“公正司法、亲和司法、认同司法”作为深化司法公信建设的主体要素和关键点。要进一步从“法院裁判公还是不公”、“人民群众信还是不信”、“司法权威给力还是乏力”3个维度,认清公信力现状及其制约因素和存在问题,着力构建符合司法规律、满足群众需求、具有福建特色的审判质量与效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