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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资集体协商制正在立法调研

2013-07-15 16:14:2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北京晚报 

    北京市将通过制定地方法规的形式为“工资集体协商”建立法律保障,市总工会正在协助市政府法制办、市人力社保局等相关立法部门和职能部门加快建立《北京市工资集体协商规定》,目前正在进行立法调研工作。

    在今天的市总工会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上,市总工会党组书记曾繁新介绍,去年,市总工会以团体名义提交了《关于加快制定北京市工资集体协商规定的提案》,提出“工会谈薪需要立法保障”。据《北京市“十二五”时期职工发展规划》解读细则,2015年底前,北京市工资集体协商将完成立法,届时企业恶意克扣工资,将被停业整顿甚至吊销执照,职工可获得所欠工资1至5倍的赔偿金。

    据了解,目前本市已经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百人以上企业达到2908家,覆盖职工近185万人,签订率为81.8%。下一步将推进保安行业、中关村软件行业、外资企业、民办学校等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协议。

    市总工会法律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本市工资集体协商一直在积极推进,但其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包括有些企业认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会对企业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有些企业低估了职工能力,认为职工缺乏专业知识,工资协商“不会谈”,而且有些企业即使进行了集体协商,但又不能尽快执行协商结果。未来,《北京市工资集体协商规定》的出台将为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记者 兰洁)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