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公众版> 地方动态> 云南

秦光荣到省检察院调研时强调 检察机关要强化法律监督

2013-07-15 14:33:4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云南法制报 

7月12日下午,云南省委书记秦光荣就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到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进行调研,广泛听取意见。他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意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筑好确保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强屏障。

云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孟苏铁,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曹建方,副省长尹建业参加了调研。

座谈会前,秦书记一行走进省检察院陈列室、信息网络中心听取讲解,认真观看实物和图片展览,对调取网上执法档案演示进行观摩。座谈会上,在听取了省检察院检察长王田海的工作汇报,以及云南省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和干警代表的发言后,秦光荣肯定了云南检察机关在打击犯罪、惩治腐败、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公平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特别是对省检察院加大境外追逃力度、开通官方微博接受社会监督、队伍专业化建设、为少数民族地区基层院定向招录“西部定向生”和“双语生”等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的亮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要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省检察院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把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秦光荣指出,司法公正是最根本的社会公正,要确保司法公正,离不开对司法权的监督和约束。加强法律监督,首先取决于检察官对自身角色的准确定位。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深刻思考法律监督职责,在继续行使好宪法赋予的检察权和侦查权的基础上,进一步履行好加强法律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的职责。要加强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以及对自身司法活动的监督,做到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做到突出重点、针对性强,做到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做到提高效率、保证质量,既敢于监督,又审慎用权,全力以赴让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秦光荣强调,加强法律监督需要一整套行之有效的体制机制来保障。一要严密法律监督网络。通过派驻检察室、设置联络员、定期巡查走访、专项整治、专题预防等方式,加快构建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法律监督体系。二要优化法律监督模式。要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手段措施,构建多元化监督模式,确保监督取得实效。三要完善法律监督规定。要积极进行探索,通过实践,为立法机关的相关立法奠定基础。四要理顺法律监督关系。检察院是监督者,法院、公安机关、刑罚执行机关是被监督者,但这些单位又是一种平等关系,需要相互沟通、交流、尊重,必须探索建立一种良性的互动机制。在这一过程中,既必须认真对待控、辩、审三方关系,又需要探索建立一种三者之间科学有序的关系机制。同时,要进一步强化政治建设、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检察人员队伍。要进一步加快形成法律监督合力,坚持党的领导,努力形成支持法律监督、欢迎法律监督的良好氛围。

(作者:赵安金)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