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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蓟县:严查和预防破坏生态环境犯罪

2013-07-15 08:22:1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为了“京津后花园”的山山水水

天津蓟县:严查和预防破坏生态环境犯罪

经过大规模环境治理,天津蓟县山青水绿、环境优美,已成为风光秀丽的“京津后花园”。蓟县旅游局一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蓟县近年来生态环境发生了显著变化,检察机关也有一份功劳。

据了解,蓟县检察院十分重视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对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等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犯罪案件,与公安、林业部门协同作战,快捕快诉,依法打击。据统计,2010年以来,该院依法起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52件94人。

2012年8月,该县某镇村民吴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将所承包的河埝上栽种的202棵杨树砍伐,造成大量水土流失。后经勘验计算,被伐杨树木材总体积为63.29立方米。蓟县检察院依法将吴某提起公诉。今年5月,蓟县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判处吴某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在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同时,蓟县检察院深入走访国家自然保护区及周边村庄,相继开展一系列保护生态的法制宣传,让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环保知识,充分认识破坏生态环境的危害性,并运用检察建议,督促企业依法依规排污、治污。该院还主动与行政执法部门沟通,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保护绿色生态环境。

(记者 朱建军 /通讯员 颜景生)

[责任编辑:李家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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