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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政府信息公开再提速 助推廉洁政府建设

2013-07-14 14:59:4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中国长安网综合 

    编者按:伴随着中国继续走向国家开放、政府透明、人民开明,我们身边的社会面貌、社会风气、社会形象亦日益改变。近日中央政府发布的《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更是将国家与政府的公开化、透明化大大向前推进了一大步。

国务院要求各地各部门从九个方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2015年之前实现全国市、县级政府全面公开“三公”经费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国务院要求各地各部门从九个方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在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方面,国务院要求重点围绕投资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资质资格许可、工商登记审批等方面,及时公开取消、下放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

    在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方面,着力推进“三公”经费公开。2013年要进一步细化公开中央部门“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增长的中央部门,要细化说明增长的原因。细化中央部门2014年预算编制,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购置费和运行费。各省(区、市)政府要全面公开省本级“三公”经费,并争取2015年之前实现全国市、县级政府全面公开“三公”经费。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要在2012年按款级科目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公开至项级科目。

政府信息公开再提速

    近年来,越来越多省份加快财政预决算以及“三公”经费的公开力度。

    财政部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公开了省级财政总预算和省级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其中江苏、江西、海南、青海等省将除涉密单位外的省级部门预算全部公开。

    此外,目前已有北京、上海、广东、河南、陕西、四川、新疆等18个省公开了省级“三公”经费总预算;北京、上海、陕西等20个省公开了省级部门“三公”经费。

    一些省份也在逐步推进省以下部门预决算以及“三公”经费的公开。据湖南省财政厅厅长史耀斌介绍,2013年,湖南省在全面公开省直单位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基础上,要求所有市州本级今年必须启动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县市区一级也要抓紧研究方案,尽快实施。同时,还要求省级公开的所有重大民生专项,资金分配下达到市县后,市县要向社会全面公开具体的使用情况。

    “此次国务院明确的地方‘三公’公开时间表,意味着财政信息公开步伐再次提速。”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10日对记者说。

信息公开:编好约束权力的笼子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习近平总书记最近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阐明了权力控制之道。怎么关?经验表明,权力制约就是个“笼子”。但再好的权力制约也难免权力之间的勾兑,“暗箱”是权力制约的死角。于是,“公开”成为必然选择。党的十八大不仅提出要建设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的制度,而且提出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制定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可见,中央对“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路径是清晰的。如果说权力之间的横向制约是笼子的“纬”,权力公开的社会监督则是“笼子”的“经”——通过权力公开,实现对政府自下而上的监督。编好权力监督的“笼子”,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功能之一。

公共服务领域信息公开进展缓慢

专家称政府信息公开应重视公众监督参与

    《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在法律业内引起强烈反响。法学界人士表示,国办文件不仅紧扣社会热点、回应群众关切,此次工作安排也更精细化、具体化,但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府部门更应重视公众监督和参与。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长王敬波教授提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法治政府内在与外化的一个重要标准。此次国办推出的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对于每个重点领域都明确了具体责任部门,有的还列出了“路线图”、“时间表”,这充分体现了新一届政府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信心、决心和勇气。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更应重视社会评价作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终究面对的是民众,是服务于民的。此次工作安排提及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手段仍然是常规意义上的加强行政机关内部的培训、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对于社会公众如何监督与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没有提及。毕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好不好,归根结底还是要老百姓评价的。

专家释疑:政府信息公开终极路线图 三方面公开是方向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政府信息公开的终极路线图应包括政务信息、党务信息和司法信息三方面的推进。而要帮助政府信息公开落地,国家应该一方面出台公开信息标准和范围的细则,另一方面要严格罚则,才能确保信息公开的落实到位。

    此外汪玉凯提出,今后政务信息公开、党务信息公开和司法信息公开三方面的信息公开方向,一方面应以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内容为公开重点;另一方面则应公开百姓密切关注的信息,例如可以考虑将官员财产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相关法规制度的框架内,加快相关公开工作的开展。

    人民网:用信息公开“升级版”助推廉洁政府建设

    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安排看,公开行政审批等信息、新增116个城市公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丰富了公开内容;既全面公开省本级“三公”经费,也督促市县级政府加快晒“三公”,深化了公开进程;用好报刊等传统媒体搞公开的同时,积极发挥网站、政务微博等新媒体作用,则拓展了公开渠道。仔细分析,这些举措与国务院正在进行的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等改革密切相关,又体现了依法依规的行政自觉,还彰显了扩大公众参与的开放性,可谓打出了一套政府信息公开的“组合拳”,这对规范权力、约束政府部门和公职人员行为,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无疑具有积极作用。简言之,公开不公开,关键在落实。让透明阳光一点点透进来、照开去,廉洁政府的前行之路将越来越宽阔。

南方日报:从行政内部破除信息公开阻力

    在扩大政府信息公开面的同时,各地政府开展过程性信息公开的能力建设也刻不容缓。这是一项艰巨的工作,它无法靠一项自上而下的命令或文件迅速完成,它需要各地和各部门官员勇于承担责任的履职态度,需要他们全面把握信息的视野和应对媒体诘问的能力,这项改进只能由不断的投入与建设而达至。2012年4月,中国社科院公布了“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与发布情况调研报告,显示政府信息公开存在八大问题。其中,调研组提出,没有任何一个机关在年度报告中提供本机关上一年度投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和经费情况,也没有列出2012年拟投入经费和人员信息。信息公开也需要投入与建设,信息公开也必须重视质量,恐怕只有真正认识到公开需求与责任,信息公开才会向纵深不断迈进。

    新华网评:政府信息公开就要敢于“交实底”

    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向人民群众“交实底”,这也是责任政府的应尽之责。我国宪法规定,普通公民有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知情权。政府各项行政审批过程和结果怎样,“三公”经费究竟花了多少,保障性住房都分给了哪些人……这些政府信息,不仅社会高度关注,而且牵涉到普通百姓的切身利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将社会关切点公开透、解释清,这能给群众提供一本“明白账”。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