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顺昌法院联合县林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诉前成功调解一起跨县市的“插花山林”纠纷,这个土名为鹰岩的插花山难题终于破解,为此纷争了15年的两村村民从此告别了相互怨恨的历史。
鹰岩插花山位于顺昌县郭城村和建瓯市潘坑村交界处,面积约92亩,从1997年起两村为此纠纷不断,甚至多次发生村民打斗。2010年以来,顺昌法院与林业局共同建立林业纠纷诉前化解机制,充分借助两地政府、林业站、村级组织力量,认真听取两村群众的意见,面对面地一一化解权属、经营、补偿等各项分歧,最终促使两村签订了调解协议,山区林海重新回归安宁与和谐。
近年来,随着集体林权地面积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山林价值日益提升,许多历史遗留问题逐步突显。如何及时妥善化解矛盾,更好地促进林区和谐稳定,保护绿色生态、服务绿色发展,成为闽北发展道路上的一个重要问题。
“针对日益增多的涉林矛盾纠纷,南平市综治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林业局等部门联手整合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资源优势来化解涉林矛盾纠纷。这一纠纷联合调解法为打造“无讼”林区奠定了很好的基础。”南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吴发胜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林业矛盾纠纷多元调处中心主要设在各县、市的林业部门,作为人民、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等多位一体的工作平台。中心内设接访室、人民调解室、行政调解室、法院巡回审判点等办公场所。调处中心主任由林业部门分管领导担任,法院、司法局等各相关部门则选派工作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工作人员到调处中心驻点或约定时间办公。同时,调处中心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及时排纠联动联调化解,立足诉前调解,加强沟通协调,开展调后回访的工作模式。据了解2012年南平市共调解各类涉林矛盾纠纷265起,无一起因处置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
2010年3月,政和县石屯镇长城村的吴某洪与李烈某山场相毗邻,因山场界线划分问题,两人多次协商未果,产生纠纷,继而争吵并打架,此次打架导致吴某洪与李烈某的矛盾加深。
2011年12月,双方再次为山场问题发生争吵。石屯镇综治办主任郑礼荣了解情况后,提出了走人民调解程序的建议。12月31日,镇综治办、林业站、司法所、派出所各部门到山场实地测量划分,双方满意新的山场界线划分,同意调解山场纠纷。
2012年2月1日,李烈某到石屯司法所申请人民调解,要求黄某某赔偿2010年双方打架时所受损失。2月10日,政和县公安局、司法局、石屯镇林业矛盾纠纷多元调处中心成员、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信访案件所在村主干、各村综治协管员等50余人参加听证会。听证会上,双方当事人及亲属代表就此案件情况进行了陈述,派出所案件负责人在会上对案件调查情况进行详细的说明。随后,参加听证会的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站在第三方的角度,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对案件发表了意见,并提出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最后双方终于放下姿态,心平气和达成协议。至此,吴某洪与李烈某长达3年的纠纷才得已化解。
“吴某洪与李烈某宿怨已久,大家乡里乡亲,没必要把矛盾僵化,双方山场均有林权证在手,要化解矛盾,只需要公平公正地重新界定划分山场,应该能让双方满意。人民调解程序简单快捷,省去了办案成本,也能让双方明确表达自己的意愿。”石屯镇综治办主任郑礼荣如是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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