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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法援:36次上门服务为空巢老人维权

2013-07-11 11:16:1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今报 

    日前,忙碌的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来了一位老人,一进门,老人就帮忙给工作人员倒水,还向其他申请法律援助的人讲解起法律援助的好处。这位老人姓林,曾因遭遇交通事故而面临无钱治病的困境,是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通过一年多的援助服务帮助她争取到近7万元的赔偿款,解决了老人的就医难题。“我自己就是法律援助的受益者,也希望法律援助能帮到更多和我一样的人。”

    2011年6月18日晚上10点,独居的老人林某外出回家时,在台江区中亭街被一辆电动车撞倒,当场昏迷,经医院抢救,老人脱离了生命危险。不久,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交警大队出具了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电动车驾驶人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受害方林某无责。此时,老人已在医院住院多天,其多年积蓄已基本用完,可接下来还有一系列后续治疗,急需用钱。因没有老伴、子女,老人请自己的朋友帮忙向肇事者张某索赔,不料,张某称自己只是打工人员,无力支付医疗费,宁愿坐牢。

    肇事者不肯赔钱,身体又不断恶化,老人一时间陷入绝望,甚至产生了轻生的念头。在多方求助无果后,老人的朋友徐女士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来到了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了解了基本案情后,法援中心立即启动了上门服务机制,联系了交通事故专业组的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自此,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开始了长达一年多的法律援助服务。

    开始,援助律师希望采取调解的方式为老人尽快拿到赔偿款,但肇事者张某态度十分强硬,拒不支付任何费用。征求老人意见后,援助律师决定通过诉讼维护林某的合法权益。

    但办案面临着重重的困难:申请法律援助必备材料之一经济困难证明林某还未开具;林某住院期间的护工大多无法联系,费用无法证明;林某的伤残还未经鉴定,具体的赔偿数额无法明确……针对这些问题,援助律师采取各个击破的方针,逐个找到相关人员搜集证据。老人无法行动,律师便一次次上门了解情况;护工无法找到,律师便通过医院的护工采取“人肉搜索”的方式找人;为开具经济困难证明,援助律师更是接连5天到居委会协商有关事宜。整个过程中,老人清清楚楚地记得,援助律师共上门36次,大大小小的笔录、卷宗堆积了好几本。

    2012年12月20日,前期准备工作完毕后,老人将肇事者张某起诉至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今年3月19日,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判决肇事者张某一次性支付赔偿款计68533.44元给老人。听到判决结果后,老人握着援助律师的手泪流满面。

    像老人林某这样遭遇困境却无法自己维权的情况如今并不少见。记者从省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随着社会老龄化程度的加剧,很多空巢老人、独居老人在面临相关纠纷时,往往因无人相助被迫选择不维权。即使他们知道可以求助于法律援助中心,却因身体等原因不能亲自到法援中心窗口办理相关申请。在这种情况下我省推出上门送援服务,主动帮助他们排忧解难。从目前实施情况看,效果还是相当不错的。

    “下一步,我们会继续优化服务措施,适应困难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措施,规范服务行为,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果。”省法律援助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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