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介绍,各级检察机关深化检调对接工作,加强民事行政检察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协调配合,对双方当事人有和解意愿且具备和解条件的,积极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708件。
报告介绍,各级检察机关坚持把化解矛盾纠纷贯穿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始终。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一步完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等机制,对拟不立案、不抗诉、不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终止审查等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在作出处理决定前及时评估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依法妥善处理和化解。坚持监督与支持、抗诉与息诉并重,对人民法院裁判正确的2282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有针对性地做好释法说理、心理疏导等工作,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维护法制权威和社会和谐稳定。
(记者 陈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