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公众版> 地方动态> 云南

云南昆明检察院:办理一起制售有毒食品案

2013-07-09 12:50:0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干鱿鱼摇身一变,竟然能大摇大摆地进入市场冒充新鲜鱿鱼,这一切都是甲醛的“功劳”。日前,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检察院在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中,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常国庆。

    2012年12月起,常国庆开始从事牛肚、黄喉、鱿鱼的加工生意。他将风干的牛肚、黄喉、鱿鱼从干货批发市场买回来后,用开水烫软,然后放入食用碱,将干货变成“鲜货”。同时,为了让水泡过的鱿鱼能够保鲜,卖相更美观,他每次在浸泡鱿鱼的水中都要加入十几滴甲醛,直至水变色。相关部门对其生产销售的鱿鱼进行检测,结果显示每公斤鱿鱼中含有396毫克工业甲醛,而工业甲醛被国际上确认为1类致癌物,严禁被添加进食品中。

    获悉这条线索后,官渡区检察院侦监科提前介入,及时与公安机关对接研讨,了解分析相关案情,引导侦查取证。据常国庆交代,他总共加工出售了七八十公斤鱿鱼,获利1400元。“我从来不吃我加工的鱿鱼,怕中毒。”常国庆对办案人员说。

    为核准相关情况,该院已要求侦查机关对常国庆加工出售鱿鱼的数量、获利及有无造成危害后果等情况作进一步侦查。(何赟 张伟)

[责任编辑:朱诗瑶]
相关报道

·云南昆明检察院:两件新闻作品获奖
·云南昆明检察院副检察长杨竹芳获评云南“人民满意的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