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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鸡西鸡冠:做好公开课赢得公信力

2013-07-07 11:52:2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法官走进社区,向居民进行法制宣传。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位于鸡西市中心区,年均受案量5000件左右,占鸡西市两级法院全部受案数的四分之一,审判任务非常繁重。近年来,鸡冠区法院不断探索,夯实公开之基,在审判管理、案件质效各个方面,取得了骄人的成绩:案件发改率年均下降0.2个百分点,当事人服判息诉率、自动履行率年均上升0.2和0.6个百分点,无新涉诉信访案件。2012年,该院被最高人民法院命名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院”。

    ■双向型公开

    公开通道宽度倍增

    “这是1号法庭,法官正在开庭,你跟我进去听一听。”鸡冠区法院民二庭助审员王剑拉着妻子的手走进了法庭,在旁听席最后一排坐下。这是不久前鸡冠区法院“干警家属开放日”活动中出现的一个场景。

    “干警家属开放日”是鸡冠区法院“公众开放日”的一个组成部分。在鸡冠区法院,“公众开放日”不只是对“外”,向社会群众开放;也对“内”,向干警的配偶、父母、孩子等家属开放。

    “一说到司法公开,我们的脑海里就会有个思维定式:对群众公开,把审判工作置于阳光之下。对群众公开当然重要,但司法公开的眼光仅仅向外公开还不够,还要向内公开。”鸡冠区法院政工科长祝翠梅告诉记者:“请干警家属到法院来走一走、看一看,了解咱们干警的工作情况,对干警工作就会有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对提高法官审判质量的好处不言而喻。”

    除“公众开放日”有对外、对内两个方向,在审判执行、法院管理等方面,鸡冠区法院都坚持对外和对内两个通道同时开通。基于人民群众和法院干警对公开的需求不同,对外对内二者在公开的内容、范围上有一定差别:对外,主要是立案、审判、执行等涉及群众诉讼利益和与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有直接关系的各个工作节点;对内,则主要是审判执行管理及法院行政事务等方面的公开,让干警集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于一身,提升主体意识和职业自豪感,从内因上寻找动力,激励干警把工作做得更好,借以提高包括办案质量在内的各方面工作质量,促进公信力的提升。

    在民二庭庭长孔庆华的办公桌上,记者看到一本《鸡冠区法院标准化工作制度汇编》。孔庆华说:“在制定这本制度汇编时,全院上下光研讨会就开了好多次,每一位干警都参与了制定,汇编也吸收了干警的意见和建议。它既是我院实现民主决策的成果,更是对内管理公开的一个成果。”

    孔庆华翻开制度汇编,向记者娓娓道来:“现在,我院依据这本制度汇编,每天都在网上公布检查干警制度执行的情况,每月召开全院大会,对制度落实情况全面通报。通过这些公开检查、考核、通报等公开化的管理措施,全院工作和每一位干警的绩效状况一目了然,再依据绩效兑现奖惩,激发了干警争办案、办好案的热情。”

    鸡冠区法院院长王昭权的一席话,道出了该院之所以坚持内外双向公开的缘由:“司法公信是我们追求的根本目的,司法公开是实现目的的重要手段。司法公开上,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是一方面,而干警的素质能力、工作作风等,对司法公信力也有着重要影响,有时,这种影响是决定性的。我们就一直坚持对内对外双公开同时抓,既提升法院管理水平,提升干警素质能力,转变工作作风,又强化外部监督,让群众感知公正司法过程,提升司法公信力。”

    ■立体化公开

    公开平台多元组合

    来到鸡冠区法院,工作人员将记者领到一间办公室,办公室的门牌让记者感到有些“意外”:上面赫然写着“媒体接待室”。记者仔细看了看门牌,见其和别的门牌的外观、用料一模一样,才确信这个门牌是长期性的,不是“作秀”。可能是看出了记者的怀疑,工作人员自豪地说:“我们启用新办公大楼时就设置了这间办公室。”接着,工作人员还反问记者:“您走的地方多,其他基层法院有没有媒体接待室?”这一问,还真把记者问住了,只好回答:“我在基层法院是第一次见到。”其实,不光是基层法院,在记者走过的中院、高院中,像这样专门的“媒体接待室”也不多。走进接待室,记者看到媒体所需的电脑、打印机等设备一应俱全。

    设立“媒体接待室”,为媒体了解法院工作搭建工作平台,只是鸡冠区法院诸多司法公开平台中的一个。几年来,该院在门户网站、新闻发布、媒体宣传、民意回应、零距离体验五个层面先后建立了相应的司法公开平台。

    所谓门户网站平台,就是打开鸡冠区法院门户网站,网民只需点击法院主页,就可以清楚地知道法院工作流程、管理制度、部门职能、重要活动部署等基本情况。法律规定可公开的判决结案文书全部上网,重大典型案件的庭审实况也被晒到网上。可以说,网民通过门户网站,就能对鸡冠区法院每天的工作态势有基本的了解。

    新闻发布平台则是新闻发布会为主体、门户网站和法院微博群为两翼的三位一体式司法公开平台。对一些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部署、社会关注案件,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网络媒体和声像、纸媒平面媒体记者听取新闻发布,并将发布会内容同时在门户网站和法院微博上发布,形成网上网下互动,全媒体联手发布新闻的工作格局。

    “今年,我们召开六次新闻发布会,虽然因此增加了不少工作量,可是,我们主动发布新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减少了社会对法院工作、特别是一些重大案件审理的怀疑、猜忌,把握住了舆论主导权,社会效果非常好。”祝翠梅说。

    鸡冠区法院和当地媒体每月举办一次见面会,每年组织两次座谈会,根据媒体采访意向提供信息素材,还组织记者旁听案件庭审和见证执行,与之合作开办法院工作专栏等措施,与媒体建立了良性互动、友好协作关系,媒体宣传平台就此建立。“您看,我们和媒体联系这么紧,设立专门的媒体接待室是不是很有必要?”对记者不解设立媒体接待室一事,祝翠梅似乎还“耿耿于怀”。

    民意回应平台,包括释法解疑、带案下访、深入矿区村屯开展诉讼服务等活动,其中两项活动平台吸引了记者兴趣:一个是“院长信箱”,开通了民意沟通直通车。院领导每天亲自查看、亲自回复,“来则必理,理则必复”;另一个是网络舆评员每日收集舆情,并分析研判,有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有质疑早回应、早消除。

    在“法院开放日”,来参观法院的人民群众代表,可以穿上法官服、坐在审判席上体验当法官的感觉;中小学生、群众代表还可即时模拟法庭,体验法官开庭断案过程等。这些体验安排,构成了司法公开的“零距离体验平台”,增加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理解。

    “五个平台紧密联结,互为交叉,使司法公开立体化。”王昭权这样作出总结。

    全景式公开

    公开内容消灭盲区

    “对依法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制作‘告知审判委员会成员通知书’,向当事人告知审委会组成人员名单和申请回避的权利。”这是鸡冠区法院《司法公开实施细则(试行)》中第2部分“庭审公开”项下第15条规定的内容。

    记者浏览了《司法公开实施细则(试行)》,感觉细则很“细”:虽和最高人民法院2009年底颁布的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相对应,也分为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六个部分,力求“全流程展示司法公开”,但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不同的是,后者立足于宏观指导和原则要求,不分条款;前者更着眼于实务操作,在六个部分下细分出49条,和前面提到的第15条一样,每一条的规定都具体明确,操作性非常强。这样一来,从立案到庭审,从执行到听证,及至文书、审务,法院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只要是依法规定可以公开的事项,在鸡冠区法院都能一一公开。

    消灭公开盲区,不留公开死角,做到全景式公开,用王昭权的话说,就是“法官工作到哪里,司法公开跟进到哪里。”

    “法官‘司法观点’的公开,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刻。”黑龙江雪原律师事务所律师秦海峰说。随着秦海峰的述说,记者明白了,他所说的“法官‘司法观点’的公开”是指法官的裁判意见及其理由外化于形,从内心走向纸面,落实到司法文书上的公开,简单地说就是辨法析理的公开。而这恰恰是考验法官素质能力和让当事人胜败皆服的关键。

    秦海峰讲了他亲历的两个案件:“作为律师,我非常敏感。记得红星乡鸡兴村土地纠纷那个案子,在法庭调查阶段我从法官调查的重点上,预感到法官可能不会采纳我的意见。庭审中我发表了长篇辩论意见,但心里还是没底,庭后又几次和法官沟通,请法官好好看看我的辩论意见。每次法官都说‘放心吧,看了好几遍了,我们会公正裁判的’,等判决下来,我一看判决书,我胜诉了。高兴之余,再细细品味,判决书在说理部分条分缕析,观点、理由讲得非常清楚,我非常服气。对方看了也服气,没提出上诉。另一起案件是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我得先说,我方败诉了,可就是这起败诉的案子,我同样口服心服。因为接到判决,我仔细研究了每一句话,发现观点鲜明,理由充分,无懈可击。我劝委托人别上诉了。”讲到这里,秦海峰不由得提高了声音,为司法公开叫好:“这就是司法公开的魅力!这就是‘司法观点’公开的魅力!”(记者 唐凤伟 段春山 通讯员 马文欣 张艳琪)

[责任编辑:王春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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