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总量持续下降,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事故却不降反升。记者4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获悉,2013年上半年,该院共受理电动自行车交通赔偿案28件,约占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25%。五分之一案件中有人员死亡,一半案件中有人员伤残,而且涉案伤亡者均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乘车人。
据江南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国尚无专门管理电动自行车的法律法规。由于无牌无证,对逃逸者无法查证,导致侦破难度大,造成更大的社会隐患。此外,电动自行车超标改装现象严重,目前,南宁市路面行驶的电动自行车80%超标。(记者莫小松 见习记者马艳 通讯员黄昕如)
·由交通事故“重灾区”到平安“示范区”的蜕变
·动物侵权与交通事故纠纷交叉竞合时的责任认定
·温卡华视察贵港市道路交通事故调处中心
·沈阳叫停“交通事故抵押金”
·重庆一分院受理交通事故责任案件存三难
·交通事故现场信息快速采集系统问世
·交通事故现场信息快速采集系统问世
·[视频]江苏高速交警首用交通事故现场预警器
·调解交通事故纠纷的“独有”思路
·青海1至5月发生交通事故297起同比下降7.76%
·[视频]儿童交通事故频发 安全意识亟待提高
·河南罗山:加强夏季交通事故预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