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暂行办法》正式实施,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集中公布了第一批生效裁判文书。
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并不是新鲜事。近年来,在司法民主、司法公开的大旗号令下,很多地方法院在尝试和探索裁判文书上网方面比最高人民法院起步要早。既如此,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上网的看点是什么?人们又在期待些什么呢?无疑应该是看最高法如何“讲理”。
最高法的地位决定了其审理的案件要么特别重大,要么是申诉或复核类案件。这些案件经一审二审未结,大都存在事实相对复杂、争议标的较大、适用法律有难度等问题,解决这些难题,不仅考验法官对法律法规条文的熟悉,更考验法官对法理世态人情的练达。人们看最高法的判决书更多地关注于判决书对形势的分析、对法律的解读、对人情的眷顾,看的是其中蕴含的深刻法理、情理、道理。
一份好的司法判决书就是一部好的普法教科书。当前,中国的法治已经跨越制度建设,到达精神建设层面。在这个层面上,社会迫切需要普及的不是刻板的法律条文,而是条文背后的法治精神;需要建立的也不仅是对法条的顺从,而是对法治的信仰。这种精神和信仰不来自于法律的强制力,而来自于法律背后人类共同的理性,用判决书阐明这种理性需要高度的智慧与技巧。
“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最高人民法院作为中国司法的最高殿堂,有这个权威、有这个能力,更有这个责任,在思想多元化时代,以法治理性构筑社会理性,以法治文明奠基社会文明,以法治文化引领社会文化。而所有这些都要从裁判文书“讲理”开始。(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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