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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安福法院实行分组交叉换员模式解执行难

2013-07-03 11:05:5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中国法院网 

    近年来,为破解“执行难”,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始终将执行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对执行工作实行高位推动,在2012年推出分组交叉换员执行模式。目前该执行模式经过一年多的运作和实践,已日趋完善和成熟,极大地促进了该院执行工作,有效缓解执行难给法院带来的压力,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今年1至6月份,该院共新收执行案305件,结案226件,结案率为74%,平均结案时间缩短为35天。

    加强执行队伍建设,确保分组交叉换员模式执行力。为确保分组交叉换员执行模式的有效运转,该院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吃苦耐劳的年轻干警选入执行队伍。经过调整,执行局现有执行人员11人,其中1人专司内勤,平均年龄34岁,分成两个执行小组,每组5人,分别由1名院领导担任组长。两执行小组由分管院领导统一调配。两执行小组之间有分工也有协作,有竞争也有合作。通过分组,极大地优化了执行资源,有力地促进了执行工作。

    加强配套措施建设,完善分组交叉换员执行模式。该院为明确内勤职责,规范内勤行为,出台了《执行局内勤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强执行档案管理,出台了《执行案卷管理办法(试行)》;为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恢复执行程序,出台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恢复执行的规定(试行)》;为进一步推行阳光执行,减少涉执信访案件发生,出台了《关于开展执行案件主动约访活动办法(实行)》等等。通过以上配套制度建设,使分组交叉换员执行模式得到进一步充实和完善。

    加强对执行权的监督,推行阳光执行。该院规定所有执行案件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穷尽执行措施并经交叉换员后仍不能执行到位的,必须在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前10日内主动约访申请人,向其公开执行过程,同时做好解释工作,让其明白执行不到位的原因,最大限度的减少和避免涉执信访案件的发生。同时要求约访过程必须全部记录在卷。(李晓建)

[责任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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