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身有残疾的当事人送上救助金
7月1日,是党的生日。家住广西玉林市玉州区南江街道岭塘村的伤残申请执行人陈强也收到了一份特殊的“七一”礼物。玉州区法院副院长吴仲进会同玉州区政法委副书记梁德春将5000元助救款送到陈强手中。接过救助款,陈强十分感动,连声说:“谢谢党的关怀!谢谢法官的关心!……”
陈强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被撞成重伤并失去双腿,丧失了劳动能力,医治双腿之伤,用尽了本就不多的积蓄,生活陷入了困境。肇事者张亮因被判刑罚,没有能力赔偿陈家强的损失。刑满出狱后,到外地打工躲避执行,不知去向。案件在执行中,法官想尽办法,两次为陈强执得了部分赔偿款近二万元。但由于全家生活仅靠妻子干农活和女儿外出打出维持,生活仍比较困难。针对陈强的实际情况,玉州区法院积极为陈强申请涉法涉诉救助专项资金,并得到了玉州区政法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同意给陈强放发救助金。
在陈强家里,玉州区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梁德春详细了解了他一家目前的生活情况,代表玉州区区委政法委向其表示慰问,并表示政法委领导会继续高度关注此案的执行,让他保重身体,有困难可向党委政府、法院反映。玉州区法院副院长吴仲进也表示,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努力将赔偿款执行到位,切实维护他的合法权益。(当事人为化名)(李宏声 田祖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