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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武隆法院“四严”规范诉讼文档归档工作

2013-07-03 10:24:0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重庆法院网 

    近日,武隆法院出台《诉讼档案归档质量检查考评标准》,严格规范诉讼档案归档标准,充分挖掘档案质量潜力,积极鼓励干警整卷工作。

    一是严格、明确、详细制定档案评查标准。诉讼文书档案评查标准按照《诉讼档案归档质量检查考评标准》严格把控,明确到档案文件内容要详实,档案整理顺序无误,详细到文书填写评查标准,卷宗装订标准等,并对不同项目划定不同分数,最后得出案卷质量总分。在新的诉讼档案整理中,要求卷宗必须包含廉政监督表和“四个一律”及“五个严禁”签章文件,以体现案件的审理和档案卷宗整理的程序合法性,结果严肃性。通过几近“苛刻”的档案评查标准,保证武隆法院卷宗质量精益求精。

    二是交叉评查,层层把关。案件承办庭将档案装订后首先由承办人进行初期审阅,之后移交审监庭,审监庭评查结束后移交承办庭,承办庭在二次审阅后将档案移交档案室,档案管理人员对接收的档案做好登记。对审查后认为案卷质量不符合归档要求的,通知承办庭重新完善,直至移交档案室验收合格为止。武隆法院高度重视院档案整理质量情况,党组成员及中层领导每月定期定量对全院归档案卷进行抽查,以鼓励和要求全院干警积极、细致、耐心做好案卷整理工作。

    三是明确整理、归档、评查时限。院机关各庭应在办结案件10日内整理案卷并移交审监庭,审监庭应每月25至30日期间评查完移交的档案,档案管理人员对接收的档案在1个月内进行审查,在评查中发现问题的,由档案员在5日内通知承办庭重新完善,重新整理完善时间在通知发出两日内(法庭在3日内)将问题卷宗领回进行整改。经院办公会讨论决定,案件卷宗于案件审理结束后3个月内未移交档案室的作处罚决定。由于此项内容的实施,使得法院部分老旧案卷得以标准归档。

    四是奖惩结合,纳入考核。对不符合标准或出现明显错误的卷宗,按考评标准,以分数,超归档时限为单位,给予书记员和承办法官一定的处罚。对庭室档案制作整理规范优秀的,给予年档案规范达标奖。罚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手段。通过这种手段,措施机制的实施保障诉讼档案进行规范化、精细化、严格化管理。武隆法院在新的一年的工作中,时刻强调增强司法的公信力,希望通过档案整理为试点和抓手,助推全院的工作力度和审质成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突破。(伍磊)

[责任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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