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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司法行政系统大力开展警务督察工作

2013-07-02 16:04:4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河南长安网 

铁腕治警,大力开展警务督察工作。7月1日,从河南省司法厅获悉,2008年以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共开展督察19893次,发现各类问题8515个,下发督察通知书、督察建议书、整改通知书等文书4547份,充分发挥了督察机构督促查纠、保障服务、防范制约等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了干警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

目前,省司法厅、各有关省辖市司法局,监狱管理局,厅劳教局,全省监狱、劳教所相继成立了78个警务督察委员会,下设警务督察处(科、室、队),构建了三级警务督察机构网络,使警务督察工作形成了统一指挥、上下联动、互相配合、协调有序的发展态势。

为健全和完善警务督察工作制度,省司法厅警务督察处制定了14种规章制度,把这些制度印成册发至各级警务督察机构,各级警务督察机构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相应建立健全了各种规章制度,确保了督察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实现了警务督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同时警务督察处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法律法规和文献资料,组织人员在反复讨论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写了约40万字的《警务督察执法手册》,发给每位警务督察人员。为提高督察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升督察技能和水平,自2010年起,司法行政系统举办了四期警务督察培训班,共培训来自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督察人员800余人。同时,为参训的学员办理了督察证,完成了督察人员持证上岗的工作目标。

在实际工作中,各级警务督察机构积极开展警务督察活动,不定期深入基层一线和干警执法执勤岗位,采取明察和暗访、普遍督察与重点督察、专项督察与综合督察相结合的方式对执法环节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立足于抓早、抓小、抓防范,立足于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内部管理松懈、执行力不强等深层次问题,帮助有关单位、部门研究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总结教训、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确保监狱、劳教所及人民警察严格、文明、公正、廉洁执法。

省司法厅警务督察处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在全省18个省辖市、40余所监狱劳教场所巡回检查,对警车违规使用、地方车辆假冒司法警车、警务人员酒后驾车、警务人员不规范执法、警务人员违反禁酒令等现象严厉查处。警务督察人员还采用突击检查的方式,到各监管场所、省辖市司法局现场对警务人员进行酒精测试,查处禁酒令的执行情况。警务督察处定期对查处的各种问题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予以通报,对直接责任人和责任领导进行处罚。

[责任编辑:李家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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