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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昌邑:人民监督员工作列入检务公开

2013-07-01 10:46:1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山东省昌邑市检察院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的意见》,今后,该院将依法向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公开一切应当公开、能够公开、可以公开的检察工作内容。

《意见》规定,在立案方面,完善案件管理中心服务功能和“院领导接访日”等制度;在公诉方面,对出庭公诉活动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案件;在民行工作方面,依法向社会公开诉讼风险、申诉工作规范、抗诉程序和受理情况等信息;在接待群众来访方面,推行公开听证,推行法律文书上网公开机制,通过网站等载体公布工作流程、管理制度、检察业务部门检察职能等基本信息,建立诉讼档案公开查询制度,健全完善阳光受案机制;畅通渠道,进一步做好人民监督员工作,逐步提高监督力度;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增进与公众的互动,建立逐案接受当事人评议制度,完善案件当事人意见收集、分析、处理反馈机制等。(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刘昌文)

[责任编辑:季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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