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罗毅君
今年是全国检察机关“举报宣传周”活动开展的第15个年头。“举报宣传周”活动不仅树立了检察机关亲民、爱民、利民、便民形象,而且促进了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维护了社会稳定,赢得了公众肯定。但在举报宣传方式上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宣传方式过于传统,有的仅停留在“摆摊设点”上,形式单一、覆盖面较窄,缺乏创新;有的内容缺乏针对性、实用性,吸引力不足,等等。要想解决上述问题,充分发挥“举报宣传周”的作用,应当把工作做细。比如,结合当地的法治化进程、文化背景和风土人情等实际情况,在“三细”上下功夫。
一是细分受众人群。举报宣传要以人为本,针对不同年龄、不同地域的人群,选择不同的宣传方式和途径。比如,针对80后、90后青年人青睐新媒体的特点,可以利用检察门户网站、检察博客、检察微博、检务微信、手机客户端等平台进行宣传;针对中老年人习惯于传统媒体的特点,可以选择广播、电视新闻、街边设点、法治讲座等传统宣传方式。在流动人群密集的城市街头,可以通过公交、地铁站广告宣传栏等向路人进行宣传;在固定人群集中的社区、乡村,可以运用投影设备向居民、村民露天播放法制宣传片。通过细分受众人群,让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同时发挥作用,从而增强举报宣传的辐射性和影响力。
二是细化宣传内容。要使举报宣传取得实效,宣传内容应当言之有物,具有实用性、启发性,切忌空洞笼统。地方各级检察院应当根据当地检察工作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宣传内容。在宣传资料的编辑上,不必面面俱到,每份资料只需要讲清讲透一两个重要问题即可。例如,介绍举报法律知识时,可以写明如何区分举报、控告、申诉和报案;如何区分违纪、一般违法和犯罪;公、检、法三家的职能和关系是什么;检察机关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区分等。还可以针对以往受理举报材料时遇到的一些问题,向群众宣传一些举报的方式、方法等。比如,针对以往收到的一些内容杂乱无章、不知所云的举报信,可以借“举报宣传周”这个机会,指导群众如何书写举报信件,书写时应注意什么问题等。
三是细琢宣传语言。即对举报宣传的语言文字上要细心雕琢,使之具有感染力和号召力,生动鲜活、贴近基层百姓,切忌晦涩难懂。既要防止高高在上的说教,也要避免照本宣科式的敷衍,否则就会使宣传流于形式。首先,宣传人员要吃透法律法规,以讲故事方式传递法言法语。比如,结合案例,将晦涩难懂的法律术语变为生动鲜活的群众语言,把深奥的法律法规诠释为通俗易懂的生活常识,把真实的案例演绎为风趣幽默的漫画故事,让老百姓易于接受。其次,要尽量使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表达形式,与群众拉近距离。总之,说话要接“地气”,才会有“人气”,才能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举报热情和积极性、主动性,举报宣传也才会收到实效。
(作者单位: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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