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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特色普法品牌获全国示范

2013-06-28 09:55:1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广西法治日报 

全国普法办通报表彰“全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广西2市14个县(市区)获先进

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依法治桂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在全国普法办下发的《关于通报表扬“全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通知》中,我区2个城市、14个县(市区)获通报表扬。

近年来,广西各地按照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法治创建活动作为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和考核评估体系,扎扎实实开展创建活动。两年多来,我区健全和完善工作责任制,加强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坚持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各部门共同参与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大格局,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提供工作保障,确保“六五”普法以来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开展了“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等主题活动。全区通过各种形式掀起了学习宪法为核心的重点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热潮,各地各部门突出重点,多管齐下,全区社会形成了法制宣传的良好态势。各级领导干部率先垂范,积极开展学法用法联系点工作,为全民树立学法用法榜样,推动了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管理人员、农民的学法用法工作,全区法制宣传重点明确、制度健全、措施有力、工作到位、效果明显。全国普法办确定崇左市、靖西县和恭城瑶族自治县作为全国“六五”普法工作联系点,为我区打造社会管理创新、边境、民族等广西特色普法品牌树立示范和奠定基础。

两年多来,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经全国普法办的评定,我区南宁市、桂林市被评为“全国法治城市创建先进单位”;北流市、宾阳县、柳州市城中区、防城港市防城区、平南县、扶绥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昭平县、北海市铁山港区、平乐县、梧州市万秀区、乐业县、金秀瑶族自治县、灵山县等14个县(市、区)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记者 卢林峰 /通讯员 褚锦彪)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