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人李德,今天,检察院将依法对你提出的申诉请求作出决定,希望你相信法律、尊重法律,自觉履行以下决定对你所产生的法律义务……”日前,在江苏省昆山市检察院民事行政申诉检察大厅内,该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赵庆正在对一起不服法院调解的民事申诉案件进行监督结果宣告。
记者看到,这个民事行政申诉检察大厅,以国徽、国旗为背景,划分审查区与听审区。大厅内,根据履职需求,在审查区正中前方,设置两个检察官和一个书记官席位,展现检察监督的庄严;审查区两侧,设置申诉人、对方当事人、代理人等席位,为充分调查诉讼活动的合法性提供完备条件;审查区中央设置证人席,根据修改后民事诉讼法新增的检察机关调查核实权,开展调查取证、公开示证、证据交换等;在听审区,设置听证席位,以及专门为聋哑人配备的手语翻译席位。
“在借鉴传统信访优点的基础上努力做到有所不同,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是我们在做这项工作时首先要思考的。”昆山市检察院检察长皇甫觉新向记者介绍该院建立这项新机制的初衷。
皇甫觉新说,传统信访工作因其“非程序”缺陷,导致“信访”不“信法”的现象加剧,缠访、闹访时有发生。建立这种民事行政申诉检察新机制,是希望更多人从“信访”转变为“信法”。
据了解,昆山市检察院制定了民事行政申诉检察工作规程(试行),并召开专题研讨会,精心设计模拟案例,进行全程实战演练,邀请专家、学者等进行现场观摩点评,科学论证,打造这一科学规范的“法治空间”。比如部分案件邀请承办法官现场阐述裁判理由,共同维护法律尊严,体现修改后民诉法强化对审判违法行为监督的精神。
“申诉是一种私权救济,尚未进入诉讼程序,只有经过依法受理,才能启动审判监督程序。”赵庆告诉记者,该院在程序设计上,精心设计了受理宣告、宣誓等,郑重宣告监督程序开始。对疑难复杂案件,设置听证程序,通过全面证据展示、双方面对面辩论、听证人员共同参与点评的模式,使案件审查更加公开、释法说理更加透彻。
据悉,该院自4月8日建立这项新机制至今,共审查申诉案件9次,未发生一起缠访闹访事件。(记者 戴佳 通讯员 陈洁 汪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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