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修改证券法,删去变更公司形式审批的有关规定。
现行法律规定,证券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和变更公司形式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考虑到股东同比例增资行为和变更公司形式不涉及证券公司原有股权结构重大调整,对金融市场稳定、社会公共利益的影响较小,可由公司自主决定,草案将变更注册资本必须经批准的有关规定,修改为增加注册资本且股权结构发生重大调整、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经批准,同时删去变更公司形式审批的有关规定。(记者 陈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