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简称女所)成立于2010年9月,是青海省收治女性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唯一场所。
近年来,女所在省司法厅、省戒毒管理局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禁毒法》,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推进场所安全风险化解、管理教育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坚持“首要任务”和“首要标准”,场所持续安全稳定,教育挽救质量稳步提高,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场所发展态势良好,得到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先后获得了“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等荣誉称号。
青海新闻网讯 近年来,青海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结合“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等,不断加强所政管理工作,确保了场所持续安全稳定。
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定期组织民警、职工及戒毒人员学习安全知识,及时通报各地发生的所政管理安全和生产安全事故,做到警钟长鸣。每月召开全所安全稳定工作研判会,通报安全状况,分析安全形势,提高了民警、职工及戒毒人员安全意识,形成人人讲安全、时时抓安全的安全工作氛围。
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女所在贯彻执行《禁毒法》和司法部戒毒局、省戒毒局相关规定和制度的前提下,按照戒毒工作的规律、戒毒人员不同戒毒阶段的生理和心理特点,研究制定了本所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管理、教育、医疗卫生等工作实施细则,将工作流程分为生理脱毒期、康复期、回归社会准备期三个阶段,积极探索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有效手段和方法。对戒毒人员的所外就医、变更戒毒方式、诊断评估等执法环节,通过公示制度、社会执法监督员等多种渠道进行全面监督,不仅促进了执法公正,而且促进了管理工作的科学和规范。在日常工作中,民警从生活、学习的一点一滴去关心戒毒人员,用真情去感化一颗颗麻木、冰冷的心。做好生活卫生工作,关心戒毒人员身体健康。注重饭菜营养,合理搭配膳食,专门为新收治人员提供“营养餐”,为生病人员制作“病号饭”。做好对戒毒人员的戒毒医护和疾病治疗工作,定期体检,进行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培训和教育,出所时,95%以上的身体得到改善。
安全目标得以实现。女所民警在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场所安全稳定工作“五项机制”,确保了场所的持续安全稳定。自建所以来,5年保持了“无毒场所”的荣誉,连续5年实现了“四无”工作目标,为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
狠抓队伍建设民警素质能力明显提高
班子建设得到加强。女所努力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建立了《党委中心学习组制度》、《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委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党委成员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和学习,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得到提高。所党委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民主集中制,坚持把办实事、重实干、求实效作为班子工作的追求目标,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自觉履行好工作职责,定决策,抓落实,求实效,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民警专业能力得到提升。近5年来,女所投入资金六十余万元,组织或参加各类培训班三百余期,参加培训民警五百余人次。民警的业务素养和专业水平得到较大幅度的提升,大专以上学历为100%,其中:国民教育学历的占75%,法律专业的占57%,教师、心理矫治、医疗、财务、档案等岗位上的民警持证率平均达到90%以上。
执法水平得到提高。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风建设年”等专题教育活动及“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民警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加强廉政建设,实行所务公开,加强警务督察,加大执法监督力度。通过现场督察、网上督察、日常督察、专项督察、例查、突查、夜查等方式方法,增强了督察实效,提高了民警执法水平。未发生民警违反“六条禁令”的情况,在对戒毒人员及其亲属、社会执法监督员开展的多次问卷调查中,98%以上的人认为民警执法公正。
敬业精神得到增强。所党委坚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民警。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新一轮“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增强理想信念教育活动等各项主题活动开展,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党员民警的政治思想觉悟得到进一步提高。加强党组织建设,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实行民警谈心制度,搭建所领导与民警、民警与民警之间的交流平台,关心和帮助民警;探望慰问住院民警及其亲属近一百人次;评先创优、政治待遇向一线倾斜。这一系列措施,增强了民警对事业的忠诚感、责任感,增强了爱岗敬业,团结奉献精神,激发了工作积极性。荣获省、部级先进个人11人次,4人荣获二等功,25人次荣获个人三等功。
教育机制不断完善。建立健全了教育矫治体系和教育工作机制。成立有“三课”教研室、电教室、心理矫治中心、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有图书阅览室、文化活动室、多功能厅和体育、娱乐活动场地;配有专兼职民警教师队伍;建立了规范的教育制度、心理矫治制度、文化活动制度,制定了《教育工作实施细则》《教育工作考核办法》。
教育方法灵活多样。一是以思想政治教育为主要内容,加强常规教育工作。努力提高课堂教育效果,年平均完成政治、文化、技术“三课”教育720课时。注重个别教育效果,充分利用《青海矫治报》、女所《育新小报》、书籍报刊、电视广播等,发挥辅助教育的有效作用。积极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治工作,不断探索教育矫治工作新途径。配备有专兼职心理矫治民警,建立了心理咨询室,开通了心理咨询热线,增强了教育矫治工作的针对性。三是以习艺劳动为手段,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女所注重劳动矫治与习艺过程的有机结合,培养戒毒人员的劳动观念和劳动技能。近年来,开办了美容美发、烹饪、“十字绣”等职业技术培训,戒毒人员参加培训率为96%,获证率为98%。开展安全生产教育,请武警消防官兵来所对全体民警和戒毒人员进行了消防常识、消防器械使用的教育培训,组织开展火灾事故预案演练。连续5年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四是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和“特困学员关爱帮助中心”,建立了法律服务热线。积极开展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女所法律援助工作站被命名为全省“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5年来,为戒毒人员提供法律援助三百余人次,帮助家庭困难戒毒人员九十余人次。
教育空间进一步拓展。除进行所内教育外,女所还积极拓展教育空间,开展社会帮教活动。组织戒毒人员面向社会、学校、企业进行现身说法,参加省禁毒办、省戒毒局举办的“抵制毒品、参与禁毒”“6·26”禁毒宣传文艺演出活动等,共组织戒毒人员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三十余次。邀请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大专院校、部队等各界人士走进场所,共同举办贴近戒毒人员生活的大型帮教活动,主题鲜明、形式多样,教育效果明显。2010年以来,已连续举办了三届“场所开放日”活动,来所帮教的社会各界人士累计达到一千人次以上,增强了社会各界对戒毒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提升了戒毒场所的社会地位。社会帮教成为女所工作的一大亮点,得到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课堂教育、个别教育、心理矫治、技能培训、社会帮教、法律援助、关爱救助等教育方法和手段的综合运用,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教育矫治效果。各项教育指标达到本系统先进水平,政治教育统考合格率达95%,技能教育获证率达90%,文化教育合格率达90%,社会帮教协议落实率达到75%;戒毒人员所内改好率为98%、所内毒瘾戒断率一直保持为100%。
女所党委一贯重视场所文化建设,注重运用先进文化引领前进方向、凝聚奋斗力量。加强理论调研工作,女所调研组撰写的《关于对女性戒毒人员特征表现及矫治对策的调查研究》得到了省局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举办了摄影知识技能培训班,组织创作了女所所歌,编办所内《育新小报》、学习专栏、黑板报,举办歌咏、诗歌朗诵比赛、知识竞赛、主题讲座、运动会、文艺演出、郊游活动等。平均每年举办各种形式的文化体育活动二十多次,增强了场所活力,增强了民警的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增强了教育工作的渗透力、吸引力、感染力,推动了工作发展。
充分利用戒毒人员亲属座谈会、会见日、社会执法监督员联席会议等活动,组织戒毒人员家属和社会执法监督员参观生活、学习、习艺劳动、戒毒康复“四大现场”,组织举办“场所文化月”活动,多家新闻媒体采访报道。通过全方位、立体式、多角度展示近年来女所的发展和进步,展现了女所新业绩,展现了民警新风采,展现了场所新形象。
回顾过去豪情满怀,展望未来信心百倍。女所党委一班人表示,今后将在省司法厅、省戒毒管理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带领全体民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履行职责、服务大局,努力为和谐社会、平安青海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青海戒毒管理局:为平安建设护航
·青海检察院7.4万人接受警示教育
·青海西宁交警严查9类车
·青海西宁全面检查特殊药品
·青海启动“生命通道体验活动”
·青海政法委:以平安建设推动维稳工作常态化
·青海政法委:以平安建设推动维稳工作常态化
·青海公安机关查处多起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
·青海出台《八类单位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标准》
·青海公安机关查处多起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
·青海出台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标准开展消防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