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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举报人真实姓名可用密码代替

2013-06-26 09:25:0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举报人设置秘密代码代替本人真实姓名,通过网上举报平台成功举报腐败,纪检监察机关或检察机关查实后也将给其奖励。6月24日,浙江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日该院与省纪委、监察厅、财政厅联合出台的《奖励实名举报有功人员办法》(下称《奖励办法》)等有关情况。

《奖励办法》规定,凡以真实姓名(包括用秘密代码代替的)、确切联系方式通过来信、来访、网上举报平台、统一举报电话等向浙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或检察机关实名举报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纪律的作为、行政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行为,经查处并符合一定条件的,都将作为举报有功人员。按照挽回(减少)的经济损失或追缴、没收违纪违法所得的总金额,给予相应比例的一案一奖励。

发布会上,浙江省检察院还介绍了近年来该省检察机关实行秘密代码制和单线联络等举报工作情况。2010年至今年5月底,已先后对200余名举报有功人员发放了总额50余万元的奖金。(记者 范跃红)

[责任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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