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公众版> 长安传真

北京丰台:携手律师学界探索法律援助新途径

2013-06-24 13:14:3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首都政法综治网 

携手律师学界共建 探索法律援助新途

丰台法院与法律援助研究中心深度合作

    6月20日,北京丰台法院与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签署《关于联合开展刑事法律援助探索的合作协议》,积极探索刑事法律援助新模式,携手推进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今后,刑事案件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可以得到免费的法律帮助。学者、律师将就法律援助工作,与法院深度合作、探索新途。

    在合作期间,丰台法院面对属于可以委托法律援助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因经济困难等原因,不能委托辩护人,并提出或同意法律援助的,将告知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研究中心提供的法律援助。接到申请后,法律援助研究中心将组织律师为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帮助或者服务。丰台法院委托法律援助的案件将侧重于新类型、社会影响较大、比较有争议的案件,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的同时,增强刑事案件庭审的抗辩性,促使法官多角度思考案件,最终作出公正的判决。

    “新刑诉法颁布实施后,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受援的主体和时间范围。如何将法律援助工作落到实处,法院需要与学术界和律师界携手共建、共同探索。这种合作应从具体个案上的合作,延伸到一种法律职业间的共建。”丰台法院院长王宜生表示,通过双方的合作,将向更多需要帮助的当事人提供援助,让他们享有律师会见、申请调取证据、律师在法庭上为其辩护的权利,使被告人充分感受到司法制度的人性化,从而加强对法院审判的信服,提升司法公信。

    据悉,双方将在合作中发挥各方的资源优势,探索一条理论指导实践、实践促进教学的刑事法律援助新模式。法院不但将为在校研究生提供旁听案件的便利,法律援助案件终审后,双方还将通过举办学术研讨、政策论证、专家讲坛等方式,就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探讨。此外,通过共同完成调研课题,将使此次合作成为促进法官、法学研究者、律师共同交流的一个平台,极大提高法官在审判实践中的业务水平。

[责任编辑:王春圆]
相关报道

·北京丰台法院探索刑事法律援助
·10名被骗至蒙古国采金农民工获法律援助
·河南省商丘市司法局全面启动“大学生法律援助志愿者暑假宣传活动”
·北京出台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实施办法
·天津河东区检察院为“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7月底前,法律援助进监狱河南省铺开

·7月底前,法律援助进监狱河南省铺开
·安徽法律援助经费年均递增逾49%
·浙江湖州通过法律援助悉心“护苗”
·河南: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北京海淀:法律援助卡服务3.1万残疾人
·北京市海淀区:法律援助卡服务3.1万残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