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贵州省公安厅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签署2013年至2015年素质强警交流合作框架协议,标志着两地公安机关为期3年的“素质强警、交流合作”正式启动。
据了解,两地公安机关将以加强公安队伍建设为核心,以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为目标,通过互派干部锻炼、交流考察、专项培训、公安院校交流、送教上门、警种部门交流等方式开展合作。贵州省公安厅要求全省公安机关认真学习借鉴内蒙古公安机关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等各个方面的经验和做法,把此次合作作为提高贵州公安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公安工作能力和水平的大事来抓。
在签署仪式上,贵州省安顺市公安局、毕节市公安局、铜仁市公安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安局、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分别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局、通辽市公安局、乌海市公安局、鄂尔多斯市公安局、锡林郭勒盟公安局签订了地市级公安机关素质强警交流合作框架协议。记者周文学、通讯员魏泽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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