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迅速普及,我国社会逐步进入一个高度信息化的时代,网络已成为社会生活中表达民情、畅通民意、集中民智的重要渠道,在推动社会进步与发展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人民法院作为行使审判职能的审判机关,成为网络舆情关注集中的部门,涉法网络舆情呈现出较快的增长趋势,给法院工作带来许多新的挑战。对此,人民法院只有“内外兼修”,方能标本兼治、通达致远,理性看待网络舆论,提高自身建设,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增强与网络的互动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进社会公众对司法的认知和认同,提高司法公信力。在此,笔者就如何研判与应对涉法网络舆情,提出几点看法。
涉法网络负面舆情产生的原因
一、从社会角度评析。当前社会已进入“黄金发展期”和“矛盾凸显期”并存的阶段,社会矛盾不断凸现。只要在相关事件中涉及到公权力和个人之间的冲突,民众就会对权力公正性产生怀疑,并借助网络媒体排解、宣泄,从而形成网络群体性事件,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
二、从审判角度评析。对网络负面舆情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应对媒体的经验。对网络舆情不愿闻也不愿管,已完全不能适应网络舆情的需要。与此同时,审判机关平时忽视了与媒体的沟通,忽视了对审判工作的主动宣传,进而使审判机关陷入网络负面舆情之中。在执法办案过程中,由于部分办案干警忽略了案件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三者之间的有机统一,造成一些失误和瑕疵,又未能及时或公正处理,一旦在网上快速放大和炒作,就会引起网民的共鸣,使事态陷入混乱,激起公众不满,进而导致负面舆情。
处置与应对的策略及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舆情观念。各级审判机关应端正思想认识,强化监督意识,正确看待民众意愿的表达,正确对待网络舆情,敢于接受、乐于接受民众的监督。应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要有正确的舆情观念,包括堵不如疏、盖不如开、被动不如主动、事后救火不如事前防火。对于舆情危机事件,要更新观念,不能采用过激的方式解决问题,要争分夺秒抢发突发事件新闻稿,先上网、后见报,先简报、后详报,占领网上发言主动权和主导权,进行正面引导疏通,这是化解网络舆情的前提。强化队伍廉政思想教育,恪守审判职业道德,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源头做起,避免和降低网络舆情危机的发生。
二、推进审务公开,加强网络宣传。加强网络宣传工作,是审判机关强化审判执行、维护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是化解网络舆情的重要手段。及时、客观、透明地依法公开涉法舆情针对的热点内容,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抢占化解网络舆情危机的主动权。这是化解网络舆情的关键。
三、健全运行机制,有效应对舆情。建立组织保障机制,成立涉法网络舆情研判与处置领导小组,建立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网络评论队伍,搜集、整理与审判工作相关的网络舆情。建立应急预警机制,加强网络舆情的预警和把握,及时开展涉法网络舆情的监测、预警工作。建立舆情研判机制,由网评员等专门人员负责对零散、初级的舆情信息进行汇总、梳理、归纳,形成有价值的舆情信息。建立控制引导机制,建立网络舆情快速反应机制和网上舆情答疑机制,已经了解和可以确定的事实真相、正在采取的措施、有关部门和责任人员的态度予以公布,及时公开事件调查、处置情况,不给滥加猜测留有空间。建立协调联动机制,与党委政府的信息、信访等部门加强联系,加强与公安网监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建立与权威报刊、电视以及网络媒体的联系平台,保证事件发生后,争取传统媒体的支持和争取工作主动权。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于因网络舆情事件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通过适时问责,确立责任追究机制。同时将舆情处置工作纳入年度岗位绩效考核,并与评先和奖惩挂钩。进而使涉法网络舆情的监测、评估、预警、应对及考核规范化、制度化,为人民法院各项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作者 杨顺渠 王双喜 单位:河南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偃师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