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对象: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院长 廖惠敏
《综治周刊》:在平安建设工作中,同安法院是如何坚持并在实践中体现创新的?
廖惠敏:平安建设以小社区、大家园为载体,是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重要平台,其核心目的是实现社会和谐。我们的平安建设工作立足辖区实际,从成立全国第一家“农村家事纠纷援助中心”、设立第一家常驻式“道路交通法庭”,到如今广搭平台广铺路,全面推进社区、农区、工业集中区、景区、道路等的“平安四区一路”建设,我们始终坚持以创新促发展、以创新求成效。
一是创新纠纷化解模式。根据农区、社区、工业区、景区和道路交通的不同纠纷特点,组织广大法官特别是青年法官到一线调研,通过巡回审判、多方联动、诉调对接等方式,就地解决群众纠纷,第一时间满足群众的司法诉求。
二是创新工作联动机制。主动把创建工作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之中,主动联系镇街、村居、管委会、交警等职能部门,主动深入基层,加强非诉调解指导,提升社会的纠纷化解能力。
三是创新司法服务范畴。平安创建绝不止于纠纷化解,更重要的是从纠纷个案中发现社会管理漏洞加以解决,铲除纠纷根源。因此,我们注重整合社会资源,实现关口前移,通过司法建议、普法宣传、法制夏令营等形式,将“平安中国”、“平安同安”理念广为宣传,使之深入人心,进而不断提升社区、农区等自我修复、自我管理的能力,从根源上预防和减少纠纷。
《综治周刊》:同安法院在推动平安建设方面,是如何彰显司法公信的?
廖惠敏:司法公信力是司法的灵魂。缺乏公信的司法犹如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同安法院的平安创建牢牢抓住“司法公信”主题,坚持“一线工作法”,接地气、通民意、解民忧、聚人心、树公信。
打造“民意一线通”平台。通过发放法官联系卡、举办“法院开放日”、院领导带队走遍辖区8个镇街与基层党委、政府交换意见、组织干警走进中小微企业把脉生产转型需求,开展初任法官驻村挂职工作等,广泛听取民声民意,增进干警对民俗禁忌和风土人情的了解,强化对社情民意的分析和研判反馈,提升法官把握社情民意、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打造“纠纷一线解”平台。发挥“农村家事纠纷援助中心”、“法官服务站”的辐射作用,依托驻点法官工作,推动村居、“飞地工业区”、景区内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组织的健全,运用“法官服务站、镇街综治办、村居综治员”三级联调网及时介入纠纷,实现小纠纷的就地化解,避免大量小纠纷进入司法程序,造成当事人讼累,也挤占了有限的司法资源。
打造“服务一线行”平台。结合“司法走转改”活动,开展百名干警学雷锋十大活动,组织“巾帼送法”、“党员树先锋”、“送法进农家 无讼促和谐”等系列活动,扭转干警“坐堂办案”的定性思维,要求干警俯下身、俯下心,深入群众,主动服务,救助孤老、帮扶幼弱,树立亲民、礼民、便民的司法形象。
《综治周刊》:在今后的平安建设中,同安法院将有哪些新的举措?
廖惠敏:同安法院的平安创建已经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但我们绝不会止步于此。在接下来的平安创建中,我们将主要抓两点:一个是扎根闽南乡土,从民情民俗中吸取养分。闽南传统民俗中有着深厚的“和”文化精髓,这是我们宝贵的历史和文化财富,我们将积极提炼这些优秀的文化传统,探索在平安建设工作中的有效应用,加强对法院干警特别是青年干警的民俗、民情教育,提升理论和业务素质,相信有高素质的法官队伍作保障,我们在平安创建的道路上会越走越宽阔。
另一个就是继续深化、拓展工作平台。司法为民无盲区。目前,除了已经开展的“平安四区一路”工作外,我们也在探索“和谐侨区”工作的开展,努力实现纠纷调解率、调解成功率、群众满意率的“三个上升”,民转刑案件发案率、群体事件发生率、信访案件发生率的“三个下降”。只要是能让群众少一些负担、多一些实惠的工作,我们都愿意做更多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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