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检察机关第四次侦查监督工作会议今天在吉林省长春市闭幕。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孝清出席闭幕会并强调,全国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曹建明检察长重要讲话精神,注重提高办案质量和监督实效,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
朱孝清指出,冤假错案不仅对当事人是一场灾难,而且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影响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影响国家长治久安。每一个检察院、每一位执法办案人员都要把确保办案质量,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作为终生追求和重大责任。“坚守”就要坚决守住自己把守的关口,不能自己不守而寄希望于后面的环节和程序去守。“坚守”就要严防死守,发现领导的决定会产生冤假错案的,要向上级院及时报告。
朱孝清要求,侦查监督部门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首先要明确案件质量的内涵。其次要明确冤假错案标准。冤案是客观上有刑事案件存在,但被追诉人不是犯罪人;假案是客观上不一定有刑事案件存在,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或被追诉人是假的。两者的共同点在于,都把没有犯罪事实的人当作犯罪来追究。狭义的错案,与冤案假案相同,广义的错案,还包括将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疑案作为犯罪来追究。要坚持疑罪从无,守住不把疑案当作犯罪来处理这个底线。在司法证明上,要以客观真实为目标,以法律真实为标准。要根据审查批捕当时在案的事实和证据,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来决定捕与不捕。
朱孝清强调,广大侦查监督人员要充分认识自己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紧紧围绕平安中国和法治中国建设,全面加强和改进侦查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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