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湖北省武汉市出台了国内首部湖泊保护地方性法规——《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明确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填湖”。
虽然地方法规明令禁止,但有“百湖之市”美誉的武汉如今湖泊数量和面积都大大减少。官方公布的数据显示,武汉全市湖泊数量已从2002年的200多个减少为今年的166个,减少的1万亩湖泊面积中非法填湖占到46.7%。
武汉市湖泊管理局近日对外宣称,今年上半年,该市又现20处违规填湖点。“啃湖”缘何屡禁难止?《法制日报》记者调查发现,违法填湖取证难、处罚轻、事后处理或是监管“病根”。
被勒令7日内还湖30亩
6月13日下午1时许,正是一天当中太阳最热辣时,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办事楼外,30余辆装运土方的大卡车来回穿行。
一辆卡车刚过,几名清洁工模样的女工便拎着铲子迅速跑到马路中央,将从卡车上掉下来的泥土铲放至路边,每隔一两分钟她们便重复一遍这样的动作。
都下午1点了,这些女工们还忙得没顾得上吃午饭。据其中一位朱姓女工介绍,这几天不管是运土卡车还是工人,都在日夜加班。说完,她用手指了指马路靠近湖边的一个施工点。她所指的湖,是武汉市江夏区的汤逊湖。
紧张的施工,源于武汉市湖泊管理局的通报。6月8日,武汉市湖泊管理局曝光今年1月以来的20起违法填湖案,江夏区大桥新区管委会在汤逊湖边所建企业总部大楼项目违规填湖30亩,被责令还湖于民。
6月13日,《法制日报》记者走进施工点,看到有9台挖机正在给来往的橘色卡车装土方。
施工现场一位陈姓工作人员介绍说,挖机共有13台,日夜交替工作,运土大卡车白天安排了31辆,晚上则换为25辆更大的绿皮卡车,从10日起,他便在施工点工作了。
大桥新区办事处新闻发言人赵振宇告诉记者,武汉市水务部门给他们的还湖时间是到6月17日,原则是填多少挖多少。“区里自己的意思则是要提前完成,在给定的日期前还出原占的30亩湖泊。”他说。
6月17日下午,《法制日报》记者再次到现场,还湖施工仍在进行。不过,与13日相比,施工现场安静了许多,十几分钟内只来了一辆运土卡车,挖机数量也明显少了许多,填湖区的泥土还没有全部挖完。
江夏区水务局相关负责人张义说,到6月17日为止,还湖面积为20亩左右,工程仍将继续,估计还要3天左右才可完成。
每周一查难绝先填后还
“为什么要等到填了湖后才去努力还湖?填湖不是一天的事,为什么在前期那么长一段时间没有被发现?”湖北省环境与资源法学会副秘书长廖华副教授认为,执法人员巡查不严,加上老百姓举报意识不强,为“先填后还”破坏毁损湖泊的现象埋下隐患。
“平均下来,每个湖每周都会有人去巡查一次。”张义说,对于湖泊的巡查,他们每周都会进行两三次,包括节假日期间,而江夏区湖泊总量才20来个。
那为何汤逊湖还是被填占了30亩湖面?之前,巡查中有没有发现施工单位的填湖行为?张义没有正面回应此问题,而是解释说,因建筑器材没地放,施工单位才把土填到湖里去了。
为防止违规填湖,张义还介绍,他们在每年的3月22日(世界水日)、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等这些特殊的日子,都会向沿湖企业、市民宣传《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他们私自填湖属于违法行为。
违法填湖缘何屡禁难止,张义表示他们的执法过程“有难度”。他说,对于违规填湖行为,通常是先告知对方,然后下执法文书让违规方按要求整改。
“但有些人不听,不配合。”张义说,对于这些情况,执法部门可以于下令3个月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张义坦承,有些“填湖”的情况让他们的执法无从下手。“对于一些私自填湖的个体,他把机械一撤,连他人都找不到,这种情况取证很难。”他说。 >> 下转第十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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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湖成本低立法需考虑
在廖华看来,由于巨大的经济效益,“填湖取地”已成为多人眼中的肥肉,更因执法不严及相关处罚落实不到位,使得许多商家和个人虽知私自填湖属违法,仍对此跃跃欲试。
张义说,对违规填湖的处罚,他们严格按照湖北省和武汉市的相关规定来进行,金额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性来定,《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的罚款上限为5万,《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为50万元。
对违法填湖行为的惩处,张义表示,违规方填多少(就要)挖多少,一分地都不能占;要恢复原貌又要接受罚款。
廖华则认为,要增加违规填湖者的违法成本。“对违规填湖,执法部门首先就要在日常的巡查工作上下足功夫;其次,要加强对老百姓相关知识的宣传,让他们成为湖泊监督的一分子,看到情况后主动报案;再者,就是要加大惩罚力度,一旦查到一个,就要重罚,以一儆百。”她建议。
廖华的说法得到了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教师赵汉生的认可。赵汉生表示,“填湖成本低”是湖泊保护立法需要考虑的,处罚不光是要填多少挖多少,应该还要按带来损失的10倍、20倍进行重罚,以起到警示作用。
“政府不要一天到晚念叨GDP,都钻到钱眼子里去搞房地产开发了,而不管不顾湖泊面积及水质的保护。”赵汉生建议,对于湖泊的管理,政府部门要下足功夫,保护湖泊是更好地为后代考虑、为长远利益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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