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检察院多管齐下,积极做好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
该院在多年积累的立案监督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以往办理立案监督工作的模式,做好此次专项监督活动。静态监督与动态监督相结合。该院要求办案人员对案件进行全面详细地审查,认真发掘案件背后危害民生的刑事犯罪案件线索,发现有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线索时,立即转为动态监督,及时做好调查、核实、固定证据的工作,适时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监督与配合相结合。该院在依法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活动的同时,着重加强与公安机关、各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与沟通。外部提供与内部协作相结合。该院牢固树立全院执法一盘棋的思想,充分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通过与本院自侦部门的联系,争取发现职务犯罪案件背后的危害民生刑事案件线索。同时,该院设立举报电话,广泛收集立案监督案件线索。(张灵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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