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新昌县人民法院对被强制医疗人潘某作出解除强制医疗的决定。据了解,该决定系全国首个解除强制医疗决定。
被强制医疗人潘某自2012年怀孕之后,情绪一直不稳定。今年1月12日,她在新昌县儒岙镇的家中将还在哺乳期的幼子掐死。后经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潘某患有心境障碍———抑郁发作,作案以及接受鉴定检查时为严重抑郁发作状态。
新昌法院于今年3月26日对其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3月28日,潘某转入绍兴市公安局安康医院强制医疗。6月9日,该医院出具了潘某的诊断评估报告,认为潘某目前抑郁症状消失,自知力恢复,达到临床治愈,可以出院由监护人监护。
法院经审查认为,根据诊断评估报告,被强制医疗人潘某目前抑郁症状基本消失,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遂作出解除强制医疗决定。(通讯员 张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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