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王韬、省司法厅社区矫正工作局局长李萍等一行6人组成的联合调研组深入淮安市淮安区法院席桥法庭、城东乡司法所,实地调研该区社区服刑人员假释前环境评价工作,了解社区服刑人员减刑、被裁定撤销假释收监执行等考核奖惩工作开展情况,对该区相关工作表示肯定。
该区在社区服刑人员假释前环境评价工作开展中:
一是衔接力求“早”。针对评价时间紧、业务性强、要求高的特点,在接到监狱或法院的委托函后,第一时间成立由司法所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村(居)社区矫正工作站负责人等组成社区服刑人员假释前环境评价工作小组,制定评价预案,明确职责,做到早登记,早联系,早调查,早上报。
二是调查力求“全”。全面走访拟假释社区服刑人员的所在单位、家属、社区组织、社区居民、派出所等,详细了解拟假释社区服刑人员情况、家庭背景情况、社区情况及其家属情况等,对调查收集的意见进行整理,综合评断,形成假释前环境调查评价意见。
三是评价力求“准”。准确评估社区服刑人员假释的社会危险性和再犯罪可能性,就其是否适用社区矫正提出建议,形成书面材料及相关的谈话笔录等及时提交相关法院和监狱部门,实现审、矫工作无缝对接,为下一步社区矫正工作奠定基础。(许滨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