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毒品犯罪。6月17日,集中宣判了一批毒品案件,1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三年至死缓等不等刑罚。
被告人秦俊丽、张桂香、王亚敏均系毒品犯罪再犯,曾在省女子监狱同一监区服刑。秦、张二人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与保外就医的王亚敏又一起走上毒品犯罪的道路。2012年2月27日,秦俊丽携带海洛因从河南省驻马店市来到西安,将一包毒品交给王亚敏,一包毒品交给张桂香。张桂香接到毒品后,即联系韩新华、刘春玲来其家交易。28日上午8时许,韩新华、刘春玲赶到张桂香家准备交易毒品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公安人员当场从张桂香家查获海洛因187.51克,在王亚敏家查获海洛因30克。此案经法院审理后,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秦俊丽死缓,张桂香无期徒刑,王亚敏因在保外就医期间犯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据悉,今年1—6月,西安中院受理毒品案件48件97人,与去年同期30案58人相比,上升了60%,涉案被告人数上升了67%。受理的毒品案件类型几乎涵盖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转移毒品等所有罪名。在审理毒品案件中,西安中院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始终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初犯、认罪态度好的被告人量刑时体现从轻,对毒品犯罪的再犯从严打击。 (记者 李燕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