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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国土资源局推进依法行政纪实

2013-06-19 16:09:0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江苏法制报 

    一门受理网上审批

    实现权力阳光运行

    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把权力放在阳光下,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更好地履行国土资源工作职能,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南京市国土资源局以电子信息化应用为手段,通过加强网上监察监控纵向联系,实现了与市行政监察监控系统平台的无缝对接,形成了有权也有责、用权受监督的长效机制,促使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建立行政审批机构,审批事项一门受理。按照《南京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方案》要求,推行“一门式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等制度,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得到企业和群众的一致好评,被称赞为“一门式受理,全程序终结”。

    搭建网络管理平台,办证审批“一键笃定”。结合国土资源管理特色,建成集政务公开、行政审批、公文流转、监察监控、综合查询、案件办理等多位一体的市、区(县)、(乡)所三级网络化、智能化、信息化综合办公平台,该平台的便民服务被网民称赞为国土资源网上办证、审批“一键笃定”。该局还将开发智能手机服务终端,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

    拓展网上服务项目,创新权力监督手段。网络化、智能化管理真正实现了决策层对全局的掌控和对行政权力的实时监督,全面提升了行政效能。

    四是开设网络投诉窗口,拓展社会监督渠道。去年受理群众网上批评意见和建议10余件,全部及时提出整改方案,受理网上信件521件,全部及时回复。

    规范案件办理制度

    积极化解行政争议

    2012年,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办理行政应诉、复议案件共计58件,其中行政诉讼32件,行政复议26件,已办结的42件胜诉率达100%,尚有16件疑难、复杂案件仍在审查待判阶段。针对案件数量居高不下,行政相对人维权意识越来越强,诉讼复议案件集团化,诉求层级高且广等特点,该局制定并出台了《南京市国土资源局行政诉讼、复议案件办理规定》,加强诉讼复议案件的管理,进一步提高案件办理水平。

    一是建立领导出庭应诉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及省、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在《南京市国土资源局行政诉讼、复议案件办理规定》中,进一步明确了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全年不低于90%,今年局领导及各分(县)局、机关处室局、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参加法庭谈话、行政诉讼、复议调解率达到91.2%。

    二是规范案件办理程序职责。通过规范行政诉讼、复议案件的办理程序,明确应诉、应复工作职责,对案件的收件、分派、承办、答辩、出庭等各个环节的程序进行细化,明确各个环节的任务、时限、要求,提高了案件办理质量、效率和水平。

    三是创新案件办理监管方式。为了让好的制度有好的落实,该局总结多年办案经验,创新了行政诉讼、复议案件办理监管方式,设计了行政诉讼、复议案件网络管理系统,建立了网上案件办理平台,对案件承办实行智能化管理。该平台通过严格限时办结功能,实时弹出报警窗口,督促相关岗位责任人按时完成任务并及时流转;通过岗位跟踪功能,实时记录办理情况,对案件办理实现了终身管理提高了任务完成质量;通过系统搜索分析功能,实时查询案件情况,既能随时了解各类案件发案率的变化,又能从已发案件中吸取教训加以整改,同时为同类案件的应诉、应复提供借鉴经验。

    四是强化岗位责任追究机制。通过建立行政诉讼、复议案件办理责任追究制度,对案件承办单位、承办人员的办案结果,实行责任追究制,把案件办理与年度考核挂钩,因延误提交答辩答复书、无正当理由不出庭应诉、造成过错不及时纠正等造成败诉或被确认违法的,取消年终部门和个人先进评比;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表现突出,胜诉率达90%以上的,在年度考核中可以加分。

    认真落实耕地保护要求。推动并建立市与区县、市局与分县局的双重责任考核机制。落实用途管制和动态巡查等制度,规范开展基本农田占用补划,形成“块有保护人、片有信息员、区有责任人”的保护网络。

[责任编辑:闫天舒]